生活報2月21日訊 只為做幾個鐵鍬把手,男子進山砍伐國家保護樹木20株被警方刑拘,除了經濟補償外,還將面臨3至7年的有期徒刑。
16日12時許,我省東方紅林業地區公安局森偵大隊民警在轄區檢查時發現,路邊停放一輛灰色面包車,車上三人形跡可疑,民警上前檢查發現車內裝有新鮮黃柏、水曲柳、柳樹木段30餘段,手鋸一把。為首一人自稱張某,是八五三農場職工,因為家裡有200多畝水田,眼看要春耕了,需要幾十把鐵鍬翻土,便讓兒子駕車進樹林,沿途選取小樹進行砍伐,准備回家打磨後當鐵鍬把。
民警通過鑒定確認,張某無采伐證,共砍伐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水曲柳18株,黃菠蘿2株,共計20株。目前,張某因涉嫌非法采伐林木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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