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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環保部門解讀尾氣污染新條例 冒黑煙車遭舉報後逾期不復檢罰款500元
2017-03-01 09:41:09 來源:生活報 作者:丁燕
生活報3月1日訊 2月28日,本報聯合哈爾濱市環保局開展『隨手拍有獎舉報冒黑煙車輛』活動,在冰城市民間引起強烈反響。據了解,《哈爾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正案)》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條例》中對冒黑煙車是如何規定的呢?當天,記者采訪到哈爾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辦公室主任馮寶春。
馮寶春告訴記者,為了改善冰城空氣質量,保障市民的環境權益,《哈爾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正案)》對冒黑煙車輛的處罰提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機動車排氣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向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或者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舉報。『鼓勵市民舉報冒黑煙車的行為,彰顯了哈市整治冒黑煙車輛的決心。』馮寶春說。
據了解,僅2016年一年,哈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辦公室就聯合哈市交警部門,共出勤41次,處罰冒黑煙車輛4442臺。馮寶春表示,今後哈市機動車排污辦還將通過個人或單位舉報後核實、上道稽查、與交警聯動抽檢等方式,加強對冒黑煙車輛的治理。
『司機別不在意,冒黑煙車輛遭舉報後,逾期不復檢將會處以500元罰款。』馮寶春說,按照新《條例》的規定,在接到舉報後,哈市機動車排污辦將及時通知車主進行維修和治理,並要求其按規定時限(從被告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到檢測站復檢,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逾期不參加復檢的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將對檢測站進行倒查,杜絕人為放車現象。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