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3月29日訊 為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落實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責任,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28日,17家市屬國有企業與哈爾濱市國資委簽訂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和安全生產責任狀,《哈爾濱市國資委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分類考核辦法》同時下發。這是記者從28日召開的哈爾濱市國資國企改革與監管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該《考核辦法》堅持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同企業負責人的激勵約束緊密結合,即業績昇、薪酬昇,業績降、薪酬降,並作為職務任免的重要依據。考核指標堅持分類原則,商業一類企業,在重點強化經濟效益指標考核、增強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能力的基礎上,兼顧資本的配置效率考核;商業二類企業,在突出承擔政策性、公共性、政府指令性重點工作任務等功能性考核指標的基礎上,兼顧經濟效益指標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標考核;公益類企業,在突出運營安全、服務質量考核的基礎上,兼顧成本控制、營運效率以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考核。對涉及跨上述分類業務的企業,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因企制宜、分類確定。對於年度、任期考核評分結果低於60分的企業,經哈市國資委黨委或主任辦公會議批准,由哈市國資委與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幫助企業分析問題、改進工作。連續兩年經營業績分類考核得分低於60分,且無重大客觀原因的,哈爾濱市國資委將對企業負責人提出調整建議或予以調整。
同時,為進一步健全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哈市還出臺了關於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哈爾濱國資委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將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強化企業負責人責任,增強企業發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