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務
搜 索
哈市出臺國資委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
2017-03-29 10:40:38 來源:生活報  作者:劉瑩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生活報3月29日訊 記者從28日召開的哈市國資國企改革與監管工作會議上獲悉,日前哈市出臺國資委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適用於市政府授權國資委管理並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其中明確提出,任期激勵收入實行延期支付辦法。

  記者了解到,企業負責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三部分構成。基本年薪按照哈市人社局每年核定的市委管理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基數的2倍確定;副職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按主要負責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確定。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基數,根據年度考核評價結果並結合績效年薪調節系數確定。任期激勵收入是與企業負責人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系的收入,根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在不超過企業負責人任期內年薪總水平的30%以內確定。

  辦法提出,基本年薪按月平均支付,當年基本年薪標准未確定的,暫按上年度標准發放,待標准確定後多退少補。按先考核後兌現的原則,績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兌現。任期激勵收入實行延期支付辦法,在任期考核結束後分3年平均支付。

  企業為負責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企業負責人工作所在地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企業負責人享受的福利性待遇一並納入薪酬體系統籌管理,不得在企業領取其他福利性貨幣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