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訊(記者 霍梟涵)記者28日從省旅游委獲悉,為規范旅游企業經營行為,引導游客理性維權,省旅游委公布3起擾亂旅游市場秩序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行為,警示旅游企業規范經營。
案例一: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組團、導游誘騙脅迫游客參加自費項目
案情簡介:1月16日,山東電視臺《調查欄目-暗訪冬季冰雪旅游『低價團』陷阱》節目,報道了游客報團參加亞布力一日游,導游在帶團過程中服務態度惡劣、有脅迫游客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通過節目內容梳理線索和調查後發現,涉事旅行社以90元/人的價格,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組織游客參加亞布力好漢嶺休閑一日游,費用包含往返車費、午餐、滑雪、導游服務費等。根據相關單位提供的佐證材料,同一時期哈爾濱—亞布力一日游往返車費、滑雪、午餐等采購成本不低於155元/人(不包括旅行社運營費用、旅行社合理利潤),而該旅行社與游客簽訂包價旅游合同90元/人的價格屬於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在服務過程中導游張某用脅迫性語言要求游客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並存在通過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行為。
處理結果:依據《旅游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和《黑龍江省旅游行政處罰裁量標准》,對該社做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處3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人並處2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導游張某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並處3萬元罰款。
案例二:偽造導游證,假導游變『真』
案情簡介:2017年2月,對網絡曝光『導游事件』調查中發現,某旅行社聘用導游張某為該社臨時導游員並委派張某在雪鄉二日游的行程中提供導游服務。經調查,張某應聘時向旅行社提供導游員IC卡復印件,通過中國國家旅游局導游信息系統查詢,張某並未取得導游證。張某存在向旅行社提供偽造導游員IC卡復印件,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並擅自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另行付費項目,並非法獲取680元違法所得行為。
處理結果:給予張某沒收違法所得680元,並處1萬元罰款,予以公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僱傭無資質導游和車輛,旅行社很受傷
案情簡介:2017年2月,通過輿情監測和旅游者實名投訴舉報,發現某旅行社僱傭『黑車』、『黑導』,未按約定標准履行合同義務,旅經調查,該社不能出具接待7名游客亞布力、雪鄉旅游行程中所使用旅游車輛的道路營運資質,存在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服務的違規經營行為,也無法提供導游王某的導游證信息,存在委派未取得導游證人員提供導游服務的行為。 處理結果:對該旅行社給予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人給予2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