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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不牽繩上街橫穿馬路 惹『車禍』責任劃定不清
2017-05-25 08:58:57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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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5月25日訊 時下,飼養寵物的市民越來越多,有的寵物犬價值上萬元。因寵物上路與車輛相撞所引發的事故也逐年增加,據了解,2016年,牡丹江市交警部門全年接報涉及寵物犬交通事故已佔全年交通事故的6%,2017年2月份以來,市公安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接到涉及寵物犬交通事故約50起。5月24日,記者從市公安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獲悉,因寵物狗等未拴系牽引繩或牽引不當引發事故的,寵物主人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駕駛員:狗不牽繩上街橫穿馬路隱患不小

  駕車不慎撞死小狗怎麼辦?記者隨機采訪幾名牡丹江市的私家車車主。司機楊先生告訴記者,他經常遇到小狗過馬路的情況,車子在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小狗是從人行道上直接躥出來的,沒有拴狗鏈,也沒有人牽著,他為了避讓小狗,緊急剎車,險些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行車時,經常發現有寵物狗橫穿馬路。如果不避讓,撞上了,恐怕就要賠好多錢;而一旦避讓,又極易釀成事故。』私家車主馬先生說。

  『有一次行駛至七星街東四條路路口處,一只寵物狗突然從公園方向躥出,我趕忙踩了一下剎車,雖然沒撞到狗,但卻被後面的車追尾了。』王女士說,幸虧過路口,車速都不快,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很多駕駛員都有過這樣的經歷,開車正常行駛時,路邊突然躥出一只狗橫穿公路。情急之下,駕駛員都會緊急剎車或猛打方向盤。結果,有些人只是被驚出一身冷汗,有些人卻是因此車毀人傷,甚至車毀人亡。

  交警:寵物狗主人要妥善看護不得妨礙車輛、行人通行

  『當狗突然出現在司機們的視線時,司機的第一個反應是緊急剎車,或者緊急轉向。』市公安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副大隊長趙亮說,後面的車輛易因剎車不及發生追尾,有些甚至是撞上路邊行人或者其他車輛,造成嚴重後果。2017年3月,李某駕駛摩托車沿裕民路由北向南行駛時,一只金毛犬突然從路邊躥出,李某雖然采取避讓,但仍撞上了金毛犬,事故造成李某腿部受傷,金毛犬傷勢嚴重。2017年4月,在長安街上,一輛出租車軋死了一只泰迪犬,經過交警調查,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泰迪犬沒有拴繩,突然從人行道躥進機動車道,造成事故的發生。

  『以前在處理機動車與寵物犬相撞的事故時,我們交警部門非常頭疼。』副大隊長楊佔領說,之前交通法律法規涉及到寵物的這一部分不完善,交警在處理這些事故時,沒有相關法律法規作依托,在責任劃分以及鑒定寵物犬價值上非常為難。以前對於車撞狗的責任認定,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狗屬於個人財產,狗被車撞,應屬於交通事故。如果司機和狗的主人在沒有協商達成一致的話,交警在處理這類事故時,一般會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並認定事故責任,為司機和狗的主人進行調解。

  『2015年4月1日,我省實施了《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其中明確規定了,攜帶寵物時須妥善看護,不得妨礙車輛、行人通行。』楊佔領說,條例明確了寵物攜帶者的義務,如果寵物攜帶者不盡義務,致使寵物與車輛發生事故,寵物攜帶者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這讓交警在處理此類事故時,有了法律法規作依托。至於賠償問題,要根據駕駛人與小狗主人的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責任確定了纔能確定賠償的比例,駕駛人沒有責任的可以不賠償,如果有責任應賠償。對於小狗價值的認定,目前在法律上還是個盲區,可以鑒定確認。車輛駕駛人與狗的主人協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訴訟。

  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市民攜犬出戶時,應當及時給寵物犬系上不超過1.2米的牽引繩,牽領時遵守交通法規並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保護自身和狗狗安全,更能避免狗狗傷及他人,因為,一旦由於遛狗時不系繩造成的後果,都將由它的主人承擔。

責任編輯:馬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