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1日訊 一男子聽說某村在辦養老保險,心生壞意。為了騙點錢,他竟為已過世的姑姑,辦理了養老保險,且長達5年之久。
案發後,男子不僅將非法所得款項,全額歸還給了相關部門,還受到了法律的嚴懲。5月27日,記者在龍鳳區法院采訪時,了解到了此案。

繪圖/劉昱
為已故親人辦保險
楊大利(化名),是龍鳳區某村的村民。2011年春天,楊大利得知,某村正為老人辦理養老保險,他便想起了自己的姑姑,可惜的是,姑姑早已不在人世。他越想,越覺得吃虧,於是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楊大利想,姑姑去世了,辦保險的人也不知道,乾脆找一個人,利用姑姑的身份,辦份保險。
想出這個辦法後,楊大利說乾就乾。他利用其妻子的姥姥,替代自己姑姑的身份,在某村辦理了養老保險。
2011年10份開始,養老金便開始發放至楊大利姑姑名下的工商銀行卡內,直到2016年的3月份,共計發放養老保險金6萬餘元。
楊大利把這些錢,都用在了日常開銷,他暗自竊喜:自己怎麼這麼聰明,咋就想到這麼一個好辦法呢。
騙保男子黃粱夢空
啥也不用乾,坐在家裡就能拿現錢,楊大利認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誰也不知道。
可是,有那麼一句老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的行為,被村民舉報了。
接到舉報後,相關部門立即針對此事展開了調查。
經過核實,查實了楊大利存在騙保的行為。當公安民警來到他面前的時候,楊大利一下子癱軟在地。
案發後,楊大利乖乖地將非法所得款項,全額歸還給了相關部門。
公訴機關認為,楊大利采用冒名頂替的方法,騙取某村村委會的信任,取得發放養老保險的資格,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判了刑又被罰了款
經過審理,龍鳳區法院認為,楊大利采用冒名頂替的方法,騙取養老保險金及高齡補貼,數額巨大,其行為依法已構成詐騙罪。
根據楊大利的犯罪性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結合社區矯正評估意見,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楊大利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