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6月1日訊 5月22日,黑龍江省總工會召開改革工作動員部署大會,認真貫徹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辦公廳印發的《黑龍江省總工會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會議要求,要切實提高對工會改革重大意義的認識,嚴格規范地完成改革任務,緊密結合實際解決好重點難點問題。省總工會機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改革任務責任分工,認真研究制定本部門、本單位承擔的改革任務目標和具體推進措施,明確工作進度、完成時限和責任人,把推進改革工作作為今年重中之重的任務來抓,一項一項推進落實,確保省總工會改革任務於今年年底前完成。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朱清文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緊密結合《方案》,安排部署省總工會改革任務。《方案》明確提出,省總工會改革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對我省兩次重要講話精神、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省委的決策部署、全總的要求,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龍江全面振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強工會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為主線,去除『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現象,優化結構、轉變職能、強化基層、服務職工,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地推進工會改革,在我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更加科學有效地履行好工會職能。
《方案》提出,省總工會改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服務大局,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職工為本,堅持強化基層,堅持從實際出發。按照優化機構、轉變職能、做強基層、更好地服務職工的整體思路,以增強『三性』、去除『四化』、做強基層、突出服務職工為核心,轉職能、轉機制、轉方式、轉作風,形成面向基層、服務為先、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激發職工內生動力,助力龍江振興和改革發展穩定。《方案》確定,省總工會改革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工會系統改革於2018年年底前完成。
據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郭長義介紹,《方案》從9個方面提出了37項具體改革措施:
第一,改革省總工會機構設置,實行省總工會編制『減上補下』。按照改革的整體思路,精簡整合省總工會機關內設機構,理順省總工會產業工會組織體制,統籌推進省總工會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省總工會將精簡總編制的34.6%,實行行政編制減上補下,下撥到縣(市、區)總工會。帶動市(地)總工會編制減上補下,編制配置向基層工會傾斜。
第二,提高一線職工(勞模)代表在工會領導機構中的比例。省委確定省總工會兼職副主席4名,其中,一線勞模和農民工代表各1名。提高全省工會代表大會代表中基層工會和一線職工代表比例、工人代表比例,提高省總工會委員中一線職工(勞模)比例,提高省總工會常委中一線職工(勞模)比例;制定省總工會全委會、常委會議事決策制度和充分發揮常委、委員作用的辦法;建立各級工會代表大會代表聯絡機制和提案制度,制定工會代表大會代表、委員提出提案和建議的辦法,推進工會代表常任制、履職常態化。
第三,改進機關乾部管理方式,推進市(地)、產業、縣(市、區)工會改革。建立專職為主、兼職與掛職相結合的機關乾部隊伍;地方、產業工會普遍建立兼職、掛職乾部制度,增加領導機構中基層工會主席和一線職工(勞模)兼職、掛職比例;根據群團自身特點按規定考錄和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推進市(地)、產業工會主動對接、及時跟進省總工會改革,帶動縣(市、區)總工會加快改革步伐;研究改進省產業工會機構、編制設置,加強產業(系統)工會建設。
第四,改革創新職工建功立業的內容、載體、方式。改進創新職工政治思想引領的措施,落實好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通過開展多種活動做實、做細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改進創新強化主力軍作用的措施,突出抓好職工主體地位、主人翁意識、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的落實。認真貫徹《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建設高素質的產業工人隊伍。創新完善『踐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題勞動競賽的內容、載體、方式,切實提高競賽的質量水平,充分發揮廣大職工在龍江全面振興發展中的作用;改進創新職工『雙創』活動的內容、方式,深入組織轉崗職工、在崗職工、農民工深入開展創業創新活動,做優叫響『雙創帶頭人』品牌、『鐵人式』職工品牌,建設高素質的『雙創帶頭人』隊伍、『鐵人式』職工隊伍和農民工隊伍。研究探索與商業銀行合作等方式,為職工創業扶貧提供幫扶;加強和改進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的措施辦法,做優叫響勞模品牌、工匠品牌,建設高素質的勞模隊伍、工匠隊伍;加強和改進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做優叫響工會載體、陣地品牌,推廣『工會搭建平臺、院校專業培訓、經營公司推薦服務就業創業』的一體化模式,以職工素質的提昇助力產業轉型昇級。
第五,改革創新職工維權服務的內容、載體和方式。改革創新職工民主管理工作,落實好職工政治民主權益。依法推進落實職代會的各項職權,著力推進實施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深入落實公司制企業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和民主評議企業領導班子制度。改革創新職工維權服務工作,落實好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圍繞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為職工實現再就業和創業創造條件;分類做好城市困難職工扶貧解困和應急救助工作,推動各級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服務中心)、幫扶站點逐步實現全覆蓋,積極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等工作。改革創新職工療休養工作,落實好職工療休養權益。堅持為一線職工和勞模服務,拓展至更多職工群眾,逐步實現一線職工療休養的全覆蓋。采取有力措施,有計劃、分批次地組織療休養,確保職工(勞模)療休養權益落到實處。在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時,必須將職工療休養權利的相關內容寫入集體合同。改革經營管理機制,做強做優職工療休養院。按照全國總工會兩個文件要求,堅持公益性、服務性的原則,走醫養結合、療休結合的發展之路,逐步做精做優職工療養、休養、醫療、康復、體檢以及養老等業務工作,打造療休養關愛、服務職工的新品牌。堅持依法自主經營。清理整頓職工療休養院出租、承包和委托經營行為。堅持公益性與市場運作有機統一,充分利用療休養院的剩餘能力,積極對接職工帶薪休假、公務員帶薪休假、教師寒暑假制度,為公務員、教師、科技人員、離退休乾部職工等廣大職工群眾提供療休養服務,把職工療休養院建成綜合性的職工療休養功能機構。創新職工文化活動,落實好職工的精神文化權益。《方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工人文化宮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工人文化宮建設、維修、管理資金納入同級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計劃,突出公益屬性,推動落實相應的財政保障政策』。加強工會系統維護穩定工作,完善和落實勞動關系輿情收集、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加強對勞動關系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范帶動和聯系服務。
第六,做強基層、增強活力,保證基層工會『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能力辦事』。著力加強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建設;突出抓好非公企業特別是『兩新組織』、小微企業及新領域工會組織建設;做優叫響『職工之家』和『娘家人』的品牌;深入開展縣(區)工會標准化創建活動;通過『減上補下』適當增加編制、采取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充實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力量,優先充實給經濟總量較大、職工人數較多的鄉鎮、街道工會,逐步實現職業化、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全覆蓋,並向開發區(工業園區)、社區工會延伸。各級地方工會應增加購買服務的投入,各級地方政府應給予支持。切實加大工會經費向基層傾斜力度。完善工會經費對下補助措施,重點解決鄉鎮、街道、社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缺乏工作經費的問題。依法依規、超前主動地做好工會經費收支、資產管理等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加強專項幫扶資金和省總下撥用於基層和困難職工專項經費的審計。
第七,改革創新工會工作運行機制和方式方法。重心下移,轉變作風。健全完善聯系基層、聯系職工制度。建立以職工為友的聯系機制。推動市(地)、縣(市、區)工會機關乾部普遍建立『三個一』聯系結對制度。建立工會機關乾部下基層考核評價制度。切實精簡會議、文件。完善、實施調查研究制度。實行省總調研課題立項和調研成果評選制度,作為機關乾部年度考核的參考依據。創新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創新『以職工為主體、讓職工當主角』的活動機制。推行『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活動方式,在活動中讓職工唱主角。健全職工需求調查制度、職工和基層工會對上級工會滿意度測評制度,以職工和基層工會需求為導向確定工作任務。深入落實省政府與省總工會聯席會議制度和工會與政府、企業家聯合會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規修訂、制定省總工會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實現工會規章制度更加健全科學。制定下發省總工會財務管理、建設項目管理、資產運營管理和企事業單位經營指標績效考核等制度。建立省總工會統一監管、調配、使用療休養資源的工作運行機制,實行集團化、專業化管理。
第八,下大力氣推進『互聯網+』工會工程。加強工會系統上下協調聯動、整體推進、加大投入、形成合力,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全省統一的職工普惠性服務網絡和信息化平臺,形成網上網下相互促進、有機融合的服務職工工作體系和工作新格局。拓展工會網上網下服務功能,實現工會網絡工作從單純辦公、宣傳向普惠性服務職工等工作一體化昇級。
第九,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始終把工會組織置於黨的領導之下,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承擔起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深入落實工會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的總體部署和黨建帶工建的工作責任制,加強與市(地)、有關部門黨委(黨組)溝通協調,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幫助工會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推動勞動關系理論及工會工作納入各級乾部教育培訓的內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徹執行《准則》《條例》等規定,切實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強化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全面加強省總工會黨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