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3日訊 兩名男子因債務糾紛引發爭吵,情急之下,一男子順手拿起放在茶幾上的煙灰缸,砸到對方的頭上。這一打,竟把對方打成了二級重傷。
6月12日,記者從龍鳳區法院了解到了這起案件。
趙立東(化名)和張強(化名)之間有債務關系,去年11月的一天,兩人在某小區見面後,引發爭吵,結果,氣紅了眼的趙立東,竟順手抄起一個煙灰缸,一下就砸在了張強的頭上。
『啊!我的頭!』
這一聲喊出來後,趙立東傻了眼,只見鮮血,順著張強的頭就流了下來。
經過鑒定,張強為重傷二級。隨後,龍鳳區檢察院向龍鳳區法院提起公訴。
龍鳳區法院認為,趙立東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依法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案發後,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酌定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趙立東的犯罪性質、情節及表現,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最終,被告人趙立東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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