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4日訊 穆棱市一對小夫妻於2016年結婚,雖然有了小寶寶,卻因矛盾而鬧起了離婚。近日,下城子司法所將雙方約在一起,耐心調解,終於使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下城子鎮西村的孫某與同在穆棱開發區某企業務工的吉林籍王某由工友發展到戀人,二人於2016年夏喜結連理。婚後懷孕在家的王某因家庭瑣事與婆婆產生矛盾,王某一賭氣,回到了吉林老家居住。孫某也由於工作原因,對王某不聞不問。王某獨自住娘家又無經濟來源,隨著兒子的出生,向親友借債1萬元。夫妻二人的感情逐漸冷淡,婚姻也幾乎走到了崩潰的邊緣。由於孫某拒絕向王某支付生活費,萬般無奈之下,王某來到了下城子司法所尋求法律援助。
司法所工作人員在詳細調查了解案情後,感到他們夫妻二人還是有感情的,於是把雙方當事人共同約至司法所進行調解。首先,對孫某闡明,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除雙方特別約定外,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你明知妻子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又懷孕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其次又向孫某闡明結婚之後,對妻子不體貼不關心,不在乎妻子的感受,不善於和妻子進行感情溝通交流。當妻子與其家人意見相左的時候,或者妻子抱怨其不關心家庭生活的時候,就覺得妻子不稱職,忽視了家庭生活和妻子王某的感情需求。一番話說得孫某慚愧地低下了頭。
經過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說服教育,孫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當面向妻子王某賠禮道歉,王某委屈失望的情緒得到了釋放,原諒了丈夫孫某。最終,夫妻二人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