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9日訊 近日,牡丹江市民薛女士撥打熱線反映,牡丹江信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近日在給江南帝景小區居民辦理房照過程中,不能正確履行合同,實施雙重標准,侵吞了居民購房時多出的面積款。
薛女士講,她是江南帝景小區1號樓1單元602號居民。江南帝景小區由牡丹江信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於2014年5月10日辦理入住,到現在已經三年多時間,之前一直沒有給居民辦房照。今年5月份,開發商纔給居民辦房照手續,按照規定,辦房照時房產測繪部門對所購房屋重新測繪,測繪結果是她家房屋面積比測繪實際面積少了0.29平方米,她三年前購房時價位是每平方米4500元,以此計算,開發商應給她家退款1305元。她去開發單位財務部門要求退錢時遭到拒絕了,財會工作人員告知,公司領導通知業主多購面積都不給退款。
6月2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居民宋女士說,江南帝景小區共有兩棟高層樓,其中1號樓為住宅樓,2號樓為公寓樓。兩棟樓大約有四百多戶居民。據她所知,小區1號樓4個單元絕大多數房屋的購房面積都比測繪面積多一些,居民去找開發商都沒給退錢。而2號公寓樓有居民測繪面積比購房面積多的部分,開發商卻要求必須補交面積錢纔給出具辦理房照手續。
宋女士告訴記者,她辦房照時發現購房面積比測繪面積多了0.29平方米,總共差她1308元,她到開發方討要購房多出面積錢時,財務只給她開了一張1308元的收據,而錢卻沒有給她。
記者與牡丹江信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會工作人員取得聯系。財會工作人員表示,她是按照『上級』傳達執行。記者又按照財會人員提供的負責人電話號多次撥打,始終沒有接通。
市房產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居民在購房時,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都應當是清晰的,合同簽訂後都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執行。按照規定,購房面積不得相差3%,怎麼補償,合同都說得很清楚。相關人士建議,如果居民認為開發商不能履行合同,可選出代表走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