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2日訊(記者 張雋珊)12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制定實施『1+N』發展戰略,以利民醫藥產業園為核心區,構建由1個核心區和N個特色園區組成的統一規劃、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多點支橕的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格局。
根據日前發布的《哈爾濱市關於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若乾政策》,依托哈爾濱新區利民醫藥產業園區,成立市生物醫藥產業推進辦公室。制定實施『1+N』發展戰略,以利民醫藥產業園為核心區,構建由1個核心區和N個特色園區組成的統一規劃、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多點支橕的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格局。除平房區、松北區和五常市等3個既有片區外,特色園區由各區縣(市)申報,經專家評審和市政府審定後確定。
對列入省市重點項目名單、市場前景好且急需流動資金的生物醫藥產業項目,可以申請國有政策性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貸款資金采取封閉運行的方式專款專用。以2016年為基期年,對現有規模以上、限額以上生物醫藥企業和新引入並『入統』的規模以上、限額以上生物醫藥企業擴大生產、銷售規模,年增加銷售收入達1億元至5億元(含1億元、不含5億元,下同)的,年增加銷售收入達5億元至10億元的,以及年增加銷售收入達10億元以上的,將上述企業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量的80%、85%和90%部分獎勵給區縣(市)政府,統籌用於支持本地區地方經濟產業發展。
對生物醫藥企業通過國家一致性評價的品種,投產後,給予實際投入的30%、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積極爭取納入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支持生物醫藥企業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開展合作,對在哈爾濱市落地生產、年產值億元以上的,每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哈爾濱市新增的生物醫藥產業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在哈爾濱市實現產業化的創新藥物、改良性新藥和首仿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三類醫療器械參照執行),2016年以後申報取得臨床批件並開展臨床試驗的,給予200萬元獎勵;2016年以後申報取得生產批件並進行生產的,給予500萬元獎勵。對2017年及以後國家給予資金支持的生物醫藥產業化項目,通過驗收後,采用後補助的方式,按照國家支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要求地方給予相應資金分擔的,按分擔資金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