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7月13日訊 12日召開的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廢止十三部市政府規章。這標志著哈爾濱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據介紹,這些規章具體為:《哈爾濱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哈爾濱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管理辦法》《哈爾濱市城市道路貨物運輸服務管理辦法》《哈爾濱市統計登記辦法》《哈爾濱市貸款建設城市路橋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辦法》《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公告(第一號)》《哈爾濱市原煤散燒污染防治辦法》《哈爾濱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農村公路管理辦法》《哈爾濱市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查處暫行辦法》《哈爾濱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哈爾濱市建築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據了解,廢止這些政府規章前,哈爾濱市對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公布的共173部現行市政府規章和306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於2016年年底前完成。今年上半年,哈爾濱完成了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審查。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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