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4日訊 近日,大慶市紅崗區人民法院『七月驕陽』專項執行活動正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法院乾警驅車200餘公裡,頭頂烈日,在明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領導及乾警的大力協助下,成功執結一起三年舊案。
2015年,紅崗法院受理了一起李某申請執行楊某、楊某某借款糾紛一案。案件受理後,執行乾警查詢到被執行人楊某在明水縣有工作,執行人員便當即打印好所有查封凍結手續及文書,坐客車到明水縣興仁鎮農商銀行,要求銀行協助凍結楊某工資賬戶,但經查詢楊某工資賬戶早在2014年就被明水法院凍結。執行乾警便找到明水法院執行局領導,要求協助在解除凍結後通知紅崗區人民法院接續凍結楊某工資賬戶,明水法院執行局領導當即表示將全力配合紅崗法院執行局的工作,在解凍前提前通知承辦法官。
2016年7月13日,明水法院執行局領導電話通知執行乾警,稱楊某案件執行完畢將在第二日解除楊某工資賬戶的凍結,告知紅崗法院可以前往接續凍結。執行乾警依法在2016年7月14日凍結楊某工資賬戶,凍結期限為一年,解凍日期為2017年7月14日0時。
7月13日,紅崗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偉、執行員付永光正在驅車趕往明水縣興仁農村信用社的路上,突然接到信用社電話,稱由於銀行系統昇級,以前凍結一年的日對日凍結期限,都將在到期日的前一天零時自動解除凍結,剛纔發現楊某正在取號排隊取錢,纔發現忘了通知紅崗法院提前解除凍結一事,為防止楊某把錢取走,請求迅速過去阻止楊某取錢!接到電話後執行乾警當即向執行局局長及院領導匯報此案件,由於情況緊急並且執行乾警離興仁信用社還有100多公裡,院領導當即要求:立即聯系明水法院執行局協助前往信用社尋找被執行人楊某,阻止楊某取錢;同時聯系被執行人楊某,告知其取錢的法律後果,並聯系楊某兒子楊某某,要求楊某某做楊某的思想工作;另外與信用社聯系,要求盡量拖延楊某取錢。執行乾警按照領導要求,立即與明水法院執行局領導聯系,說明情況後,明水法院執行局當即組織乾警前往興農鎮信用社,成功尋找到被執行人楊某,並將楊某帶至法院等候紅崗法院乾警處理。執行乾警到達明水法院後,對明水法院執行局的兩次大力協助表示誠摯的感謝。對被執行人楊某進行批評及法制教育後,楊某表示當時取完錢後會主動將此款匯給申請人,沒有想過會私自處理這筆錢,被執行人楊某當即將取出的65000元交給執行乾警。
至此,在明水法院執行局的兩次大力協助下,一起三年的借款糾紛案件成功執結,讓一紙判決變成老百姓的真金白銀。同時,紅崗法院執行局與明水法院執行局領導均表示將樹立全國法院『執行一盤棋』思想,加強相互聯系、協作與配合,學習並借鑒對方成功有效的執行經驗與做法、取長補短,努力為實現『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而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