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6日訊 今年以來,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提高審判質效,大慶市紅崗區人民法院不斷創新舉措,推行扁平化管理,進一步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在民事、刑事、行政、執行等業務部門,組建了20個審判團隊。
按照司法改革文件要求,紅崗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人數配比為『1:1:1』的思路,對現有人員進行調整重組,將除院長之外的其他20名入額法官全部落實到審判執行團隊中,組建了民商事、刑事、執行三類相對獨立、固定的20個審判執行團隊。並且所有入額院領導均納入刑事、民事等審判團隊並親自參與辦案,院領導辦案實現常態化。新型審判團隊的組建,突出入額法官的核心地位,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充分發揮入額法官的業務骨乾作用,讓法官在帶領團隊辦案過程中深刻感受職業尊榮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同時,調動其他成員工作積極性,形成整體合力,提高案件質效。
審判團隊的組建,標志著紅崗法院的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進入新的階段,將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對司法責任制改革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為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打下良好基礎。
責任編輯:王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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