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日訊 大慶市熱費救助工作已經開展了12年。7月28日,晚報記者從市城管委供熱辦了解到,2017-2018年度采暖期熱費救助工作開始,符合條件人員可以進行申報。
與往年相比,今年的審查制度更加嚴格,市城管委供熱辦按照10%的比例對各區及高新區困難企業困難職工熱費救助合格人員進行隨機抽查。
熱費救助開始申報
熱費救助有三個重要時間段,申報人員一定要記好。
2017-2018年度采暖期熱費救助工作全市統一申報時間為2017年7月28日—10月15日,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則會被視為自動放棄。
而各區及高新區供熱管理部門的審核時間為2017年8月28日—10月30日。
其中,往年申報的人員,各區在2017年9月15日前將合格人員信息報市供熱辦進行審核;新增申報人員合格資料各區將在2017年10月31日前報市供熱辦審核;市級供熱管理部門審核時間為2017年9月18日—11月15日。
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2017年11月28日—11月30日。
兩類人群可享受救助
今年,救助政策沒有變,仍是兩類人群可享受政策:
市、區無固定補貼渠道的離退休等人員是第一類。指的是除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和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個體勞動者外,沒有固定采暖費補貼來源、在大慶市社會保障事業管理局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且具有大慶市市、區城鎮戶籍的人員。具體指以下人員:一、原大慶市屬、區屬國有和集體企業,已經改制、破產或者已經關停企業的離退休職工;二、在大慶市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大慶市屬、區屬『五七工』『家屬工』;三、因土地被大慶市政府征收而納入城鎮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並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失地人員)。
另外一類是指原市、區屬國有困難企業需要救助的職工;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長期虧損和多年停產的國有困難企業並軌人員。
審查制度將更加嚴格
今年,對熱費救助申報資格的審查制度將更加嚴格。
自2017年度開始,建立困難企業困難職工熱費救助工作定期審查制度,今後每年市城管委供熱辦按照10%的比例對各區及高新區困難企業困難職工熱費救助合格人員進行隨機抽查。
同時,建立各區熱費救助工作交叉互查機制,各區按10%的比例對困難企業困難職工熱費救助合格人員隨機交叉檢查,具體交叉為;薩爾圖區-讓胡路區、高新區-龍鳳區、大同區-紅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