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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場監管局:借防疫之機哄抬藥品價格,最高罰500萬元!
2022-12-06 19:59:40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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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為進一步規范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價格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價格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6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藥品和醫療器械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提醒告誡全省各藥品和醫療器械經銷單位,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存在價格欺詐、串通漲價等行為。

  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提醒告誡全省各藥品和醫療器械經銷單位: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

  二、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自覺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標價真實准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藥品或醫療器械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四、嚴禁借疫情防控之機相互串通、趁機漲價;囤積居奇、操縱市場價格;價格欺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行為;

  五、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六、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隨時開展檢查巡查,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將處以50萬元的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將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將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面大的案件公開曝光,記入信用檔案。涉嫌犯罪的將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該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若發現藥品和醫療器械經銷單位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可通過12315熱線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