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8月18日訊 治理大氣污染,哈爾濱又出重拳。記者從16日召開的哈爾濱市淘汰燃煤小鍋爐攻堅戰動員大會上獲悉,哈爾濱市將采取宜並則並、宜氣則氣、宜電則電措施,加快淘汰九區建成區及工業園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這標志著哈爾濱市環境空氣質量將進一步加快改善。
哈爾濱提出,到2017年年底,除必要保留的應急、調峰供熱鍋爐外,全部淘汰主城六區(不包括呼蘭、阿城、雙城三區)建成區及工業園區內燃煤小鍋爐。到2017年年底,除必要保留的應急、調峰供熱鍋爐外,基本淘汰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建成區及工業園區內燃煤小鍋爐。逐步淘汰哈爾濱市區建成區及工業園區內10~20蒸噸/小時(含)具備並網、改用清潔能源條件的燃煤鍋爐。
據了解,哈爾濱將按照用戶意願,逐臺確定改造方式,簽訂改造協議。按照『宜並則並、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如小鍋爐產權單位要求,優先並入集中供熱管網;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按照小鍋爐產權單位意願,采取燃氣、電、熱泵、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供熱裝置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
哈爾濱將逐臺推進實施淘汰。原則上各區擬淘汰的燃煤小鍋爐應於9月30日前拆除或進行物理隔斷。9月30日後,對逾期未完成淘汰任務的燃煤小鍋爐單位,各區政府將組織環保、工信、住房部門按照職責依法予以查處,實施強制拆除;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按照規定,可以保留必要的應急、調峰供熱鍋爐,此類鍋爐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各區將對燃煤小鍋爐開展日常和專項執法檢查,加大檢查力度、頻次。對排放不達標的燃煤小鍋爐依法啟動按日計罰;對拒不拆除並網,排放不達標的供熱燃煤小鍋爐單位,依法吊銷其《供熱許可證》,並依法進行處罰。
哈爾濱將對供熱單位或鍋爐產權單位發放補助資金,大力支持拆並淘汰燃煤小鍋爐,推進清潔能源使用。補助標准具體為:(一)集中供熱並網補助標准方面,對居民、居民與非居民混合供熱燃煤小鍋爐,依據其實際供熱面積,按照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准給予補助。實施聯網工程的供熱單位不得向居民收取其他聯網費用。(二)改用清潔能源補貼標准方面,對采用低氮燃燒等技術達到排放標准的燃用天然氣、液化氣等清潔燃料鍋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新建鍋爐噸位,按照12萬元/蒸噸的標准給予補助。對采取電鍋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新建鍋爐噸位,按照36萬元/蒸噸的標准給予補助。對采取電熱膜、熱泵、太陽能等其他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按照36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准給予補助。(三)淘汰燃煤鍋爐補助標准方面,對拆除現役非供熱燃煤鍋爐且不再新置鍋爐的工、商業企業,依據拆除鍋爐的噸位,按照2.8萬元/蒸噸的標准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