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華菊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 鑫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農墾林區審判庭副庭長;
劉知己、劉雨莖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梁洪濤、張靜峰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曹 茗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 征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孫觀宇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
喬洪翔為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劉知己、梁洪濤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李 力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李 郁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准免去:
喬洪翔的黑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責任編輯:李玥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