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27日訊 26日,哈爾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哈爾濱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乾規定》,將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據悉,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情況和交通流量分析研判結果,需要限制交通的,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遇有突發事件等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應根據應急預案,立即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遇有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應當根據應急預案,立即采取限制交通措施,並及時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限制交通影響范圍大或者限制交通時限在3個月以上的,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作出限制交通決定前,應當通過舉行聽證會等形式征求社會意見,對限制交通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科學論證。作出限制交通決定時限在6個月以上的,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應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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