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1日訊 10月31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省民政廳起草了《黑龍江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11月25日前,通過網站、信函、電子郵件3種方式提出意見。
《救助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期間,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單位應當保證運輸線路暢通,可以采取開闢專用通道、依法實行臨時交通管制等措施,保證救災人員、物資、設備和受災人員優先運輸和通行。需要通行收費公路的搶險救災車輛,經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免交車輛通行費。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期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減災委員會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征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場地,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自然災害救助款物專款(物)專用,無償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定向捐贈的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應當按照捐贈人的意願使用,未經捐贈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3種方式提意見1.網站: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www.hljfz.gov.cn)『互動交流-立法意見征集』欄目。2.信函: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202號,郵政編碼:150001。3.電子郵件:fzbjiangtao@163.com。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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