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9日訊(高陽 記者 葛金鑫 王忠岩 編輯 王輝)11月7日夜,哈西交警大隊事故科在處理一起車損交通事故時,發現駕駛人不僅涉嫌無證駕駛,醉酒駕車違法行為,其肇事車輛還為盜竊所得。
7日22時許,哈西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接到報案稱,『在學府路哈達村裡的村道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人涉嫌酒後駕車。』民警隨即前往處置。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事故系由一輛行駛中的長城H6吉普車與另兩輛停在路邊的車輛相撞造成。經對駕駛人初步觀察,該人疑似處於醉酒狀態。後經對肇事車輛勘查發現,除主副駕駛中間扶手位置放著兩瓶飲用過半的啤酒,主駕駛腳部位置散落著花生米外,後備箱內還裝著一箱啤酒。疑似駕駛人駕車期間曾存在邊開車邊喝酒的瘋狂行為。此外,駕駛人現場始終無法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當民警進一步追問車輛所有人時,駕駛人一會稱為其鄰居所有,一會又轉稱是向其朋友所借,但始終含糊其辭,無法說出具體人名。鑒於該人涉嫌酒駕,且身上疑點重重,民警隨後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民警調查發現,駕駛人蒼某17歲,家住五常,尚無機動車駕駛證,其曾因盜竊罪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民警聯想到駕駛人在肇事現場始終無法交代車輛具體信息,逃避詢問的異樣舉動,懷疑駕駛人蒼某可能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民警隨即通過查詢車輛信息並與車輛登記所有人唐某取得聯系,了解到家住五常市拉林鎮的唐某,其車輛於11月1日夜間在小區院裡丟失,雖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但至今未找回。之後民警對唐某提供的車輛特征信息作進一步核對,初步確認此次肇事的長城H6吉普車確為唐某丟失車輛。由此,民警推斷蒼某存在較大盜竊嫌疑。
據駕駛人蒼某自述,當晚自己與朋友在南崗區哈達村裡的露天廣場喝酒,當時已經喝多。但感覺室外太冷,便與朋友一同駕車前往他處休息。駕車途中,幾人將剩餘的啤酒和食品拿到車內繼續狂飲。期間,自己也是一邊開車一邊喝酒。發生事故時,自己只覺得意識已經模糊,記不得是怎麼與路邊車輛相撞的了。隨後蒼某又交代了車輛的來源。
據蒼某交代,11月1日晚,自己喝酒後便在五常市拉林鎮一小區內閑逛,當經過一片停車場時,偶然發現該車車門竟然沒鎖,且車鑰匙就放在車內。蒼某隨即將車開走,並連夜來到哈爾濱。民警隨即繼續追問其是否還存在其他違法犯罪行為,蒼某又交代了自己在今年10月期間,盜竊他人銀行卡,並取走3500元的違法犯罪事實。
至此,算上此次盜竊車輛,蒼某盜竊金額高達十餘萬元。目前蒼某初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哈爾濱交警部門刑事拘留,同時其他犯罪違法行為將移交至立案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