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15日訊 14日,哈爾濱市擬制定《哈爾濱市城市橋梁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明確,城市橋梁養護維修作業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警示標志,在夜間或者惡劣天氣作業的,現場還應當設置顯著的警示信號。《辦法》規定,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限車輛禁止擅自上橋行駛;在城市橋梁上禁止擅自設置廣告牌。從事禁止行為的,由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市民可在12月10日前,通過網站(//www.hrblaw.gov.cn)、郵箱(hrb4920@163.com)、書信等方式進行反饋。地址為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立法處(信封注明『哈爾濱市城市橋梁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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