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9日訊 28日,哈市醫保中心針對城鎮居民與新農合醫保整合後的參保繳費問題進行了梳理,對醫保待遇期限、籌資標准、『集中繳費期』等進行了權威解讀。距離2018年集中繳費期不足1個月時間,請參保人員不要錯過集中繳費期。
明確了籌資標准:2018年補助或提高
2018年,成人居民個人繳費分兩檔,一檔320元/人/年、二檔210元/人/年。新生兒、學生兒童和大學生個人繳費210元/人/年。大學生畢業後兩年待業期內也按在校大學生標准繼續繳費。2017年政府補助450元,2018年按照國家規定,適時調整,預計達到480元。
特困供養人員、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度殘疾人不需要個人繳費,政府全額補助。
『集中繳費期』後參保要多花錢
確定了城鄉居民保費實行按年預繳費制度。明確了『集中繳費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要提前繳納下一年醫保費。
在『集中繳費期』之後參保的,當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資金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足額繳納。參保繳費滿3個月後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待遇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不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的,需要多繳保費,醫保待遇期縮短,所以居民盡量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續保)繳費,以免造成經濟損失。距離2018年『集中繳費期』不足1個月時間,居民不要錯過『集中繳費期』。
新生兒參保由原來的出生28天之內參保延長到出生90天之內參保繳費的,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統一了醫保待遇期限
統一了醫保待遇期限,按自然年度享受醫保待遇,即醫保待遇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前的居民醫保待遇到2018年2月結束,現在統一醫保待遇期了,怎麼繳納2018年3月到12月的保費?
對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成人居民,醫療保險費已繳至2018年且不足一個年度的,醫保系統會自動補差收費,需要在2017年9月1日到12月20日期間繳存保費,待醫保中心扣劃,醫保待遇延續至2018年12月31日,補差的保費=320元÷12個月×10個月=266. 67元。
社區和學校都交錢是否重復收費?
部分居民以前在社區給小孩參保了,也在醫保簽約扣款存折存錢了,今年孩子上學又在學校交了城鄉居民醫保錢,會不會收重了?
醫保中心表示,不會收重的,如果醫保中心已經從醫保簽約存折上扣款,學校將會於近期退還多繳納的保費。如果醫保簽約存折餘額不足,沒有成功扣款,在學校繳納的保費將會生效,不會重復去存折上扣費。
2017年以前,學生兒童醫保待遇期按學年度管理,醫保待遇期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末。2018年統一醫保待遇期後,在集中繳費期內連續繳納210元保費的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學生兒童,醫療保險待遇延續享受至2018年12月31日。
醫保費漲錢了醫保待遇提高了嗎?
1.擴大了醫保目錄。放開了農合原有醫保目錄,城鄉居民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目錄參照哈爾濱市城鎮職工醫保目錄執行。
2.提高了醫保待遇,擴大了保障范圍。居民可享受住院、特殊疾病門診、特殊慢性病門診、普通門診、生育醫療待遇、意外傷害門診(限學生兒童)和大病保險待遇,個人不需繳納大病保險費,由經辦機構從結餘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到商業保險公司為參保居民購買大病保險。
3.方便了居民就醫。一人一卡,可以在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刷卡就醫,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一站式』直接結算,個人只需承擔應由本人負擔的醫療費,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承擔的費用,由經辦機構與保險公司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