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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16146個調解組織每年調解案件28萬餘件
2017-12-13 12:27:00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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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黑龍江日報12月13日訊 近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人民調解工作正走向基層,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全省現有人民調解組織16146個,調解員68135人,每年調解案件28萬餘件,調解成功率達97%。

  我省人民調解工作已擴大到醫療、交通、物業、物流、物價、學校、金融、旅游、環保、勞資、涉外、婚姻家庭、生產事故、土地林地、二手車交易、消費者權益、行政附帶民事、婦女兒童權益等近百個領域。據悉,省司法廳積極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與省衛計委、省法院、省工商聯等單位聯合開展人民調解領域拓展工作,鼓勵各地有針對性地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針對口岸城市涉外糾紛逐年增加、單筆糾紛額度逐年增大的新情況,綏芬河等地司法行政機關組建了涉外民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針對我省農業大省的特點,省司法廳指導各地組建了西瓜、玉米等30多類特色農業調解委員會,有力保障了農業種植專業戶的合法權益。

  我省在加強村(居)、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基礎上,不斷加強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針對各類人民調解組織,我省堅持『創新發展與規范完善、建設管理與作用發揮並重』的原則,使人民調解組織完成從『有形覆蓋面』到『有效覆蓋率』的轉變提昇,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類型多樣、覆蓋廣泛、調解聯動、運轉高效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創新推進『大調解』體系建設。有條件的地市、縣區成立人民調解中心或矛盾調處中心,為群眾解決矛盾糾紛提供『一站式』服務,為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解創造了便利條件。

  為規范人民調解員隊伍,我省推行人民調解員培訓准入、持證上崗和人民調解員等級制度;嚴格落實人民調解工作考核,對不稱職的人民調解員予以辭退;建立人民調解員誠信檔案;完善調解員績效考核機制,改變了長期以來人民調解員為調解糾紛『倒貼錢、盡義務』的情況,實現了人民調解由『讓我調』向『我要調』的轉變。

責任編輯:彭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