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委省政府發展環境整治辦公室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關於破壞發展環境典型問題的通報
(第六期)
近期,省委省政府環境整治辦、省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對全省政府機構及公共事業單位在工程建設、設備采購過程中,未經招投標程序或程序不規范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嚴肅處理了一批違規、違紀、違法人員。現通報5起典型案例。
一、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兼招投標管理分中心原主任司春生收受錢款問題。2013年至2017年,司春生利用職務之便,在招投標過程中,為5家公司在項目受理、召開標前會、發布公告以及在招標文件審查等環節提供方便條件,收受上述企業錢款共計21.3萬元。2017年8月,司春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哈爾濱市道外區松花江農村堤防管理站違規改善辦公條件問題。堤防站在改善辦公環境和辦公條件工程建設中,未按《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履行公開招投標相應審批手續,嚴重違反財務紀律,法規意識缺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2月,原站長孔慶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副書記曹海軍、會計曲曉東、站員孫洪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工作人員陳洪慶、郭子全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三、林甸縣第二小學違規實施改造工程問題。2015年,林甸縣第二小學研究決定,利用暑假期間實施操場改造工程,為學生提供適宜活動場地。學校未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申請政府采購,以自行邀標的方式確定施工方。操場改造工程完成後,剩餘的改造工程,同樣以邀標方式確定施工方。2017年7月,時任校長王彩霞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四、友誼縣工程質量監督站違規為企業承攬工程並收取好處問題。2013年至2015年,友誼縣工程質量監督站多次利用部門職權和影響力為某工程公司承攬業務,違規收取分成款2.7萬元,私存至站長李傳琦名下,用於單位有關支出。李傳琦作為單位負責人,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7月,李傳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自來水公司違規發包工程問題。2012年,該公司未履行招投標手續,將居民自來水改造工程分拆為43個小項目,指定8家建築公司施工,支付工程款共計1503萬元。2017年3月,該公司原經理劉紅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要求,規范采購行為,嚴格監督檢查,確保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各地、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及省十二次黨代會、省委二次全會精神,以案為戒、汲取教訓,從嚴查處各類破壞發展環境行為,努力營造公平正義、開放文明、服務高效的良好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