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9日訊 近日,鐵鋒交警大隊依法傳喚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當事人王某某,以及頂替王某某的靜某某,分別進行訊問,並做出行政拘留和罰款的決定。
王某某說,1月8日22時許,自己和兩個朋友在東四道街的一家飯店吃飯,期間喝了一瓶啤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1時許。由於心存僥幸,王某某自己開車走了,沒想到行駛到先鋒街崗地附近時車輛失控,先是撞到了南側的花池子上,然後又撞倒了一個交通標志杆。發生事故後,王某某知道自己喝酒了,害怕保險公司不給理賠,於是就給其朋友靜某某打電話,想讓他頂替一下,之後王某某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了案。靜某某到達事故現場後,保險公司理賠員也到達了事故現場,並了解了情況。
靜某某在民警訊問時說:『1月9日2時30分許接到王某某的電話,電話裡王某某說自己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讓我過去,當我到達現場後,王某某說他喝酒了,怕保險公司不理賠,就讓我頂替,一開始我覺得這事不穩妥,王某某說沒事,就修個車,其他的沒什麼,由於我們都是朋友,我就答應了。』保險公司理賠員梁某某說,當我到達事故現場時,看到有兩個人,一人走路不穩,好像喝酒了,而另一個人聲稱自己是駕駛員。隨後我分別單獨詢問了聲稱自己是駕駛員的靜某某和聲稱自己坐在副駕駛位置的王某某,在兩人的敘述和跟我的交流中,我發現此次事故疑點太多。
最後,經調查取證,發生交通事故前後,車內只有駕駛員王某某一人。鐵鋒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對當事人王某某、靜某某分別因酒後駕駛和冒充駕駛員提供虛假證言,乾擾辦案,依法對王某某、靜某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