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月22日訊 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環保局獲悉,今年哈市將全面停收2018年企業排污費,改為排污企業向地稅部門交納環境保護稅。
據了解,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停征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排污費。按國家要求,環保部門今年全面停征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噪聲超標排污費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等全部排污費用。以往哈市企業每月或季度排放污染物結束後,需由哈市環保部門根據其生產運行、污染治理等實際情況對其排污量進行核定,從而計算應繳排污費數額,履行征收程序。因此,環保部門還將進行2017年最後一個排污費征費期的征收,此項工作還將持續一個階段。2018年1月1日以後,企業產生的排污量應繳納環境保護稅,將由企業自行按季申報,交由地稅部門征收。
責任編輯:張廣義
熱點新聞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