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9日訊近日,不少冰城市民打來電話諮詢生活報,環保稅、排污費、城鎮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讓人傻傻分不清,這些稅費哪些與居民生活相關?對此,8日,生活報記者采訪了哈市環保供水等部門。
與企業有關的稅
環保稅下月起征主要針對企業
記者從哈市環保部門獲悉,4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法》將迎來首個征期,征稅主要針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4類應稅污染物,主要是針對企業,特別是工業企業為主。
排污費將被環保稅取代
據悉,今後稅務機關開征環境保護稅後,環保部門將停止收取排污費,企業繳納排污費將成為歷史。
與居民有關的稅
城鎮垃圾處理費主城區由中慶燃氣代收
據了解,2017年8月末,哈爾濱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更名為城鎮垃圾處理費。道裡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由哈爾濱中慶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代收;松北、呼蘭區由黑龍江天辰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代收。
機關、事業單位和非納稅單位城鎮垃圾處理費由城管部門征收,納稅企業和單位城鎮垃圾處理費由地稅部門代收。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標准為每人每月1.5元,實行『按人計費、按戶征收』。低保、低收入等家庭免征此費。
污水處理費市區內單位和個人都要繳
凡在哈市市區內(含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2017年1月起,哈市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由每立方米0.80元調整為0.95元,非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由每立方米1.20元調整為1.40元。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在收取水費時按照用水數量一並收取,低保用戶收費標准仍為每立方米0.25元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