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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現場 龍江聲音】李亞蘭:發揮律師作用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2018-03-10 15:33:49 來源:東北網  作者:王春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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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3月10日訊(記者 王春穎)『現階段,對於投資營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一般采取的解決方式為政府相關部門受理並處理、雙方私下和解、訴訟或仲裁等。』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會長李亞蘭建議,將律師作為第三方化解矛盾納入政府相關部門、政法系統優化投資營商環境機構工作當中,由政府主導成立律師調解工作機構,為投資者、旅游者提供法律幫助,及時有效地調處化解糾紛矛盾,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旅游環境。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會長李亞蘭接受東北網記者采訪。

  李亞蘭建議,一是政府的營商糾紛解決部門下設投資營商調解工作室,遴選符合條件的律師成立專職律師調解團隊,對投資營商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進行及時調解處理,化解矛盾,由政府設立,更具有權威性、可靠性,且律師作為調解員,更具有一定的專業性、中立性、規范性;二是建立健全普法講師團,組織律師主動與投資企業進行對接,聽取企業在法律服務方面的需要,宣傳涉及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為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對項目在運行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和潛在法律風險進行調研分析,提出預防和控制法律風險的建議,有效防范法律風險;三是政府部門成立專門的投資營商領域投訴處理部門,健全投訴處理機制,由專業律師作為處理人員之一,按照成文的處理流程結合法律及政策的規定,對投訴及時處理,以化解矛盾、減輕訴累。

責任編輯:彭佳麗

【專題】2018全國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