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15日訊 1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正式出爐。到2018年年底,哈市實現70%的企業和市民到政府申請辦理事項『最多跑一次』。梳理並動態調整『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第一批於3月底前公布,第二批於4月底前公布。6月底前,組織梳理、公布全市鄉鎮(街道)一級應承擔的『最多跑一次』事項,將能夠下沈的辦理事項盡可能納入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延伸至村(社區)辦理,暫時無法實現『最多跑一次』的事項需報市政府審核。
進一步精簡各類辦事材料和要件數量,做到凡無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依據的材料,一律取消;對同一部門前一個審批環節已提交的材料,下一環節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過網絡共享復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眾和企業重復提交。
4月底前,在各實體辦事大廳設置綜合受理窗口,逐步增加綜合窗口辦事種類和數量。全面建立包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預審預約、限時辦結、監督評價、代理代辦等方面配套制度體系,並在全市推廣應用。
推行『鄉鎮、村前臺綜合受理,區縣(市)後臺分類辦理,鄉鎮、村綜合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支持香坊區、方正縣先行試點。6月底前,完成市政務服務網向9 縣(市)及304個鄉鎮(街道)的延伸,並指導基層開展『網上辦理』。
在全市推行『兩張清單』管理模式。組織各部門對證明材料進行全面清理,審核把關後形成《證明材料保留清單》和《證明材料取消清單》向社會公開,並動態調整,主動接受監督。
將『最多跑一次』改革納入市級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定期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分階段對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項的落實和運行情況進行督查,促進各單位整改提昇。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滯後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對嚴重失職的,視情啟動問責機制,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