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2日訊(記者 孫英鑫 編輯 王艷)22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城管部門召開的清明節期間全市查處店外佔道經營冥紙冥幣違法違章問題會議上獲悉,為倡導文明祭祀、淨化城市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違者將予以罰款。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
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紮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禁止在城鎮街道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違反上述規定,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會同公安派出所予以制止;拋撒紙錢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從事喪葬用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審批范圍生產、經營。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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