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2日訊(記者佘雨桐 編輯彭佳麗)近日,『喪子』不久的齊齊哈爾市民王先生去保險公司領取兒子的身故保險金遭拒,無奈來到齊齊哈爾市卜奎公證處證明他是兒子保險賠償的繼承人。
今年年初,王先生遭遇了喪子之痛,他的兒子小王在一次出差途中意外死亡。由於小王總是出差工作,早些年王先生為兒子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意外保險,但由於自己年歲已高對於保險事項不太了解,沒有指定受益人。小王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王先生認為,自己作為父親,理應獲得這份保險理賠金,但保險公司卻拒絕了他,要求王先生憑借繼承公證書纔能領取保險金。

4號窗口為齊齊哈爾市卜奎公證處窗口。
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王先生來到了齊齊哈爾市卜奎公證處諮詢。公證員解釋說,在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保險金屬於遺產。因此,該保險金可以按遺產處理,公證處可以按照保險公司要求辦理遺產繼承權公證。小王生前未婚無子女,那麼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王先生和他的愛人就是小王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只要辦理了公證手續,王先生就可以在保險公司順利領取保險金。講解過後,王先生在公證員的幫助下辦理了公證。(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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