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5日訊(吳蓬 白彥釗 顧澤怡 記者馬悅)為推進鄉鎮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鐵力市以優化服務資源配置為手段,以強化鄉鎮政府服務功能為重點,以增強鄉鎮乾部宗旨意識為關鍵,積極推動『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力,探索實踐了『重心下移』強鄉擴權改革,通過優化資源配置、科學合理賦權、創新管理模式等改革舉措,有效提昇了鄉鎮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統籌鄉鎮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優化鄉鎮組織結構,著力構建『小政府、大服務』,強化鄉鎮服務經濟發展作用。將鄉鎮政府原有『2辦3中心1站』調整設置為『2辦3中心1隊』,將各鄉鎮的公共服務中心與綜合文化站整合設置為鄉鎮公共服務和文化中心,各鄉鎮成立綜合執法大隊,掛鐵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鄉鎮中隊牌子,填補鄉鎮執法空白;改革後,鄉鎮機關內設機構為:黨群辦公室、政府辦公室;鄉鎮政府下設事業機構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農村經濟管理中心、公共服務和文化中心和綜合執法大隊。重新調整分配了鄉鎮事業編制,鄉鎮綜合執法大隊人員編制核定為4至8名,人員編制全部從鄉鎮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人員實行擇優選配;同時,將由鐵力市市直部門管理的鄉鎮水利站、林業站人員編制下放到鄉鎮,工作任務並入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構建『前站+後臺』的新型服務模式。前站即鄉鎮公共服務和文化中心和綜合執法大隊,後臺即黨群辦公室、政府辦公室、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農村經濟管理中心,『前站』接受『後臺』的指揮與監督,『後臺』為『前站』提供政策指導、服務保障並及時傳遞工作信息。通過機構瘦身做『減法』,優化鄉鎮資源設置,使鄉鎮機構設置、編制配置、編制結構、人員配備更加合理。
將原屬鄉鎮管理的權限全部還權於鄉鎮。將《黑龍江省城鄉規劃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16號)等法律法規規定應由鄉鎮政府行使的檢查處罰權全部還權於鄉鎮。在法制部門指導下,嚴格遵守法定程序,通過依法委托、機構延伸和派駐人員等方式,將與鄉鎮經濟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和與鄉鎮百姓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住建、安監、環保、水務、民政、衛計等11個市直部門126項行政權力(公共服務)事項下放至鄉鎮行使,賦予鄉鎮履行職能必要的人權、事權和財權,並配合市直部門承擔鄉鎮和村屯規劃建設管理、環境衛生、綠化、環境保護、河道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以鄉鎮綜合執法大隊為載體,實行鄉級統一綜合執法。市直放權部門與鄉鎮政府明確劃分職責邊界,加強對鄉鎮的業務監督指導。鄉鎮政府自覺接受市直放權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確保具體行政行為不越位、不缺位、不濫用。通過職權做『加法』,實現了『小政府』承接『大權力』,做實『大服務』。
公安派出所、財政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國土所、司法所等派駐鄉鎮的機構實行雙重管理,以鄉鎮黨委、政府具體領導為主,人員日常管理由鄉鎮負責,在編人員的人事關系和編制保留在原單位,考核納入鄉鎮年度考核體系;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員編制管理和業務監督指導,並對鄉鎮重大復雜案件進行指導或直接查處。市直部門派駐鄉鎮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應事前征求鄉鎮黨委同意,鄉鎮黨委、政府對市直部門派駐機構負責人具有一票否決權,實施監督評議,對市直部門派駐所屬乾部具有考核管理和人事調整建議權。在鄉鎮有工作延伸但同鄉鎮工作聯系不緊密的機構,如道路運輸管理站鄉鎮分站、環境保護監察大隊鄉鎮中隊等機構,保持原體制不變,結合『權力下移』強鄉擴權改革,重新劃分職責權限和職責邊界。建立和完善人纔引進機制,有針對性的為各鄉鎮引進農業、水利、畜牧、建設、規劃、園林綠化等方面急需的實用人纔;嚴格規范借調人員管理,除招商、扶貧等全市重點工作外,市直機關不允許借用鄉鎮乾部,為鄉鎮全面履行工作職能提供了人纔保障。在『鄉財鄉用縣監管』的財政體制下,按照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財政審批權『三權不變』的原則,理順縣鄉財政分配關系,構建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鄉鎮級財政管理體制,加大財政保障力度。通過創新管理模式形成了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有效提昇了鄉鎮綜合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