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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電腦未更新鬧烏龍 房產一會能辦證一會被查封
2018-05-17 13:03:13 來源:東北網  作者: 那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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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5月17日訊(記者 那鵬翔)『通過合法程序取得證照的房產,在售賣時卻又被告知早已查封,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日前,齊齊哈爾市甘南縣居民張蕾向東北網反映,該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依法為其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的一處住宅,在辦證不到半年後該中心工作人員又告知稱此處房產早已被法院查封。

  該房屋無抵押證明。

  張蕾向記者介紹,2014年,經朋友介紹,甘南縣居民商某和柳某某(二人系夫妻關系)分三次向其借款人民幣共計30萬元。借款期滿後,商柳二人無力償還。2017年1月11日,張蕾將商柳二人訴至甘南縣人民法院。2月13日,甘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下達(2017)黑0225民初178號《民事判決書》,判定商柳二人償還張蕾本息合計446400元。

  判決生效後, 2017年12月25日,甘南縣人民法院下達(2017)黑0225執1426號《執行裁定書》,裁定將商柳二人共同所有的一處房產交付張蕾抵償債務,並可執此裁定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張蕾告訴記者,因該處房產仍有三萬餘元的按揭貸款未清,為順利辦理更名過戶,她無奈自行墊款償還了銀行的全部貸款。2017年12月26日,甘南縣建設銀行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出《抵押權登記注銷申請》,證明貸款已全部還清,要求不動產登記中心將該項抵押權登記注銷。

  2018年1月2日,甘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證明》,證明該房產無抵押(查封)等限制登記。1月4日,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張蕾辦理了黑(2018)甘南縣不動產權第000075號登記證。

  『為盡快回籠資金,5月初已與買受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在辦理過戶手續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卻稱該房產已被法院查封,無法辦理更名過戶。』對此,張蕾感到莫名其妙,在向法院和不動產登記中心有關領導反復求證後,所得到的答復是,商某另案的債權人在較早前已通過甘南縣法院對該房產進行了財產保全。

  既然爭議房產已進行財產保全,甘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為何出具『該房產無抵押(查封)等限制登記』的證明,而後又為張蕾辦理不動產登記證呢?甘南縣國土局副局長李士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稱,因原房產處電腦系統軟件多年未更新昇級,造成電腦系統所顯示的房產狀態為正常,與紙質檔案記載信息不一致。對此,李副局長坦承,工作人員在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審核過程中確實存在工作疏忽,把關不嚴的問題,對因此給當事人帶來的經濟損失負有責任。

  據悉,事情發生後,當事各方已將情況反映到當地信訪部門。而據甘南縣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該縣政府主管領導已責成相關部門負責人召開協調會,力求妥善解決當事各方的合理訴求。

責任編輯: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