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訊(曹旭 記者 佘雨桐) 5日,『雷霆行動』第五天,雞西市梨樹區人民法院出動兩臺警車,10名執行乾警趕赴牡丹江市林口縣對一位『老朋友』進行異地執行。

幾年前,被執行人陳某在建築雞西福興天地3號樓期間,執行申請人於某給陳某運送木材,雙方約定了給付木材款的時間,到期後陳某卻一直沒有給付欠款63 100元。於某多次索要,陳某始終以無錢為由拒付,於某無奈起訴。該案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先後多次責令其限期履行義務,陳某屢次采取緩兵之策,一邊向法院承諾盡快想辦法,一邊推脫拒不履行。最後法院執行人員又對其做出了失信決定書、發出限制消費令,終因未能查到陳某行蹤和其任何可供執行財產而使該案一直未能執結。
前不久,執行人員得到陳某在偏遠處開辦山莊的可靠線索,決定借這次『雷霆』之勢將其抓獲。執行乾警經過大約50分鍾的顛簸車程,執來乾警來到了被執行人經營的位於牡丹江市林口縣的山莊。進入山莊便看到了陳某,執行乾警走回陳某面前,『我是雞西市梨樹區法院執行局的,就與於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我們決定帶你去法院了解下情況,走吧,都是「老朋友」了!』陳某接過執行乾警遞過來的拘留決定書,法警帶著他走上車。

隨後,執行乾警帶著陳某來到林口縣人民法院執行警務局,經過梨樹法院執行乾警近兩個小時的核實,確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形成詢問筆錄後被執行人陳某確認無誤後在上面簽了字。
經過與當地公安分局法制大隊的溝通,執行乾警又返回林口縣拘留所,當法警帶著被執行人陳某走進拘留所的那一刻,拘留所乾警看著陳某驚訝的說道:『又是你?』
據梨樹法院乾警介紹,該被執行人陳某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法院拘留了,上一次是2017年9月。在威嚴的法律面前,『懲罰』並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讓有錯的人悔改,可是讓人發指的是,上一次的『教訓』並沒有讓陳某依法履行執行裁定書中明確的給付義務,時隔數月之後,陳某再一次在執行乾警的帶領下與拘留所乾警『又見面』。
執行乾警為陳某辦理了拘留相關手續,並處以10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