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編號1號:『賓縣賓州鎮全鎮居民的生活污水均排入賓州河,污染水體環境。』
(一)基本情況
賓州鎮城區面積14.92平方公裡,常住人口12.5萬人,共有居民小區236個,現有污水處理廠1座,污水配套管網32公裡,有230個居民小區接入了城市污水管網。自2016年開始,賓縣縣委、縣政府就將賓州河水體治理和賓州鎮住宅小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作為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計劃,分步推進賓州鎮污水納管工程。2016年,沿河鋪設和改造污水管網6.7公裡,治理沿河排污口60餘處。2017年,鋪設和改造污水管網1.3公裡,解決了物爾美超市和建設路橋上樓生活污水直排問題,治理沿河直排污口8處。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6月3日,賓縣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縣水務、環保、供排水等有關部門人員,對信訪反映問題進行實地調查。經實地調查,發現賓州鎮金穗小區(3處)、心緣現代城小區(5處)、老保健院小區(1處)、公安小區(1處)、福盈小區(1處)、鴻福世紀城小區(1處)等6個小區共12處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賓州河,這12處生活污水排污口已全部列入今年改造計劃。目前,已完成了項目施工設計和財審工作,正在進行施工前期准備工作,計劃6月15日前開工,9月末全面完成污水納管治理。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受理編號2號:『一是哈爾濱市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家屯附近有10餘家企業和養殖戶、當地居民向屯內排水河道(日偽時期修建)排放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養殖廢水,污染水體環境。二是2007年,時任新發鎮書記、鎮長和建國村村長等人擅自將排水河道匡家屯涵洞及四方臺閘門堵死,導致大量污水積存,造成5000餘畝耕地至今無法耕種且污染當地居民生活用水。2013年,鎮、村重新征地修建河道,使用兩臺泵車往松花江傾倒污水;2017年,區政府撥款100餘萬元修建泵站,經泵站向松花江排放污水;2018年,恢復使用泵車向松花江傾倒污水。三是匡家屯南面500米處的大唐熱電廠無相關審批手續,偷排生產廢水。』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家屯附近有10餘家企業和養殖戶、當地居民向屯內排水河道(日偽時期修建)排放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養殖廢水,污染水體環境。)
(一)基本情況
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家屯現有居民320戶,640人。有25戶村民飼養生豬,存欄量1785頭;有1戶飼養奶牛,存欄量270頭。目前,村屯附近有2家企業。該案件屬於初次信訪,無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日,經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現場核實,建國村匡家屯附近有2家企業,分別為大唐熱電廠和個體木器加工廠,均不排放廢水。大唐熱電廠建有3套(單套處理能力100t/h)生產廢水處理設施、2套(單套處理能力5t/h)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經處理後進入生產廢水系統,與生產廢水一同經處理後補充用於循環冷卻水;個體木器廠無生產廢水產生。
匡家屯內的養殖戶屬規劃化養殖企業的1戶,飼養奶牛,存欄量270頭,有工商營業執照,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大部分養殖戶將養殖廢水經屯內的自然排水溝排至屯內的集糞池,給屯內的環境造成影響。匡家屯內未建設化糞池,部分村民使用旱廁,影響屯內環境。存在屯內居民向排水溝傾倒農業生產垃圾和生活垃圾現象。
根據匡家屯內及周邊存在的環境問題,道裡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區城管局出動吸污車,抽排匡家屯內養殖戶排放的牲畜糞便沈積污染,並加快對匡家屯水域清淤進度,6月30日前完成。二是將匡家屯劃為限養區,6月30日前完成。三是在排水溝渠附近及匡家屯內建設10座環保可收集的公共廁所,解決居民旱廁排污問題,10月31日前完成。四是增派巡防力量,加強對排水溝渠周邊區域及匡家屯水域進行管護,做到雨污分離,達標排放。五是2018年底前建成蓄污中轉池,購置5臺真空吸污車,及時收集蓄污池中污水,統一運到市級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六是道裡區環保分局對飼養奶牛的養殖企業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給予立案,現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2007
年,時任新發鎮書記、鎮長和建國村村長等人擅自將排水河道匡家屯涵洞及四方臺閘門堵死,導致大量污水積存,造成5000餘畝耕地至今無法耕種且污染當地居民生活用水。2013年,鎮、村重新征地修建河道,使用兩臺泵車往松花江傾倒污水;2017年,區政府撥款100餘萬元修建泵站,經泵站向松花江排放污水;2018年,恢復使用泵車向松花江傾倒污水。)
(一)基本情況
建國村匡家屯處於沿江低窪地帶,耕地574.2畝。屯域內自然形成大面積坑塘水面,後經改造為2944.8畝魚池,枯水期乾涸見底。屯附近的排水溝渠為歷史自然形成,豐水期溝內水可排入松花江。2007年群力新區開發建設,匡家屯至松花江段溝渠被周邊村屯村民搭建棚室佔壓填平,喪失了排水功能,建國村匡家屯魚池區域成為排水溝渠的終點,夏季降水量較大時,水位上漲,造成積水倒灌魚池,甚至形成村屯內澇,應急搶險只能就近通過提水排澇。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造成排水溝渠無法排放的主要原因是溝渠下游被村民搭建棚室佔壓填平,失去排水功能,並非鎮、村領導個人行為所致。建國村匡家屯實際耕地面積574.2畝,沒有被水浸淹,仍由村民耕種,與舉報『造成5000餘畝耕地無法耕種』事實不符;匡家屯耕地和坑塘水面總面積3519畝,與舉報中提及的5000餘畝耕地面積不符。經區疾病控制中心檢測,匡家屯居民生活用水符合飲用水標准。
2013年,鎮村兩級並未在匡家屯重新征地修建河道。當年,因雨季降水量大,造成村屯嚴重內澇,為保護村民人身財產安全,建國村緊急調用了2臺排水泵車將內澇積水排至松花江。
為防止出現嚴重內澇,道裡區於2017年8月投入47.8萬元在該地區修建了泵站,主要用於排內澇應急准備,在調試過程中曾向排污壩外溝渠排放少量存積的雨水,調試完成後由於水位平穩,排水泵一直未啟用。
2018年5月中旬,為了清理匡家屯水域的淤泥,建國村動用兩臺泵車對部分水域進行了原地分段倒運,以降低水位,便於清淤,未傾倒至松花江。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三是匡家屯南面500米處的大唐熱電廠無相關審批手續,偷排生產廢水。)
(一)基本情況
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位於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該公司2007年11月開工建設,2010年1月建成並投產使用,主要生產電能和熱能,項目總投資27.8億元。道裡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定期對該廠進行日常檢查,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正常。該案件屬於初次信訪,該企業自生產以來未受到行政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日,道裡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再次趕往現場檢查。經查,大唐熱電廠全稱為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2005年12月27日,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復(環審〔2005〕1020號)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並於2010年7月27日對其進行了驗收(環驗〔2010〕198號)。該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裝置和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廢水經處理後重復利用,不外排。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受理編號3號:『賓縣賓西鎮南側賓西造紙廠、北側的大成玉米等多家工廠,每天將工業廢水排入賓縣與阿城區之間的蜚克圖河。舉報人稱上述排污行為已持續多年。』
(一)基本情況
蜚克圖河是賓縣和阿城區的界河,執行四類水質類別。沿河建有3家涉水生產企業,分別是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位於賓西開發區南區,該項目於2008年7月開工建設,2009年10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年產10萬噸高強度瓦楞紙;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位於賓西開發區北區,該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項目於2006年9月開工建設,2007年9月建成並投入使用,主要產品為牛肉制品;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於賓西開發區北區,該公司60萬噸玉米深加工項目於2008年5月開工建設,2012年建成投產,由於企業內部原因,2014年停產,2017年末又恢復生產,主要產品為玉米淀粉等。在環保部門日常監管中,未發現3家企業有環境違法行為,此前未接到信訪投訴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6月3日,賓縣水務、環保等有關部門人員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經過現場調查,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建設的年產10萬噸高強紙項目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向外排放。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的肉牛屠宰加工項目,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日處理能力270噸)處理後排入蜚克圖河。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萬噸玉米深加工項目,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日處理能力3500噸)處理後排入蜚克圖河。
針對舉報問題,賓縣環保局於2018年6月3日委托黑龍江中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生產涉水企業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企業排水中所檢測指標均符合相關標准要求。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受理編號4號:『哈爾濱市香坊區向陽鎮金家村生活垃圾處理廠偷排污水,當地村民曾於2016年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過此問題,有相關部門現場檢查時該廠就正規排放,沒有檢查時該廠就偷排廢水,區環保部門「以罰代管」。』
未辦結,正在組織調查。
五、受理編號5號:『一是尚志市葦河鎮附近有六、七家炭廠10多個炭窯每天夜間冒黃煙,伴有刺激性氣味,每天早上5點左右污染現象最明顯,炭廠分別位於葦河鎮西山上、葦河鎮高速公路與高鐵岔路處某部隊附近、葦河鎮往景州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紅星加油站北側100至200米左右處、葦河鎮往化一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碳素廠也存在上述問題。舉報人要求取締上述企業。二是葦河鎮飲用水水質不好,致使當地不少居民得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尚志市葦河鎮附近有六、七家炭廠10多個炭窯每天夜間冒黃煙,伴有刺激性氣味,每天早上5點左右污染現象最明顯,炭廠分別位於葦河鎮西山上、葦河鎮高速公路與高鐵岔路處某部隊附近、葦河鎮往景州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紅星加油站北側100至200米左右處、葦河鎮往化一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碳素廠也存在上述問題。舉報人要求取締上述企業。)
(一)基本情況
葦河鎮內共有木炭廠16家,其中15家履行了環評審批、驗收等環保手續;1家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016年按照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規范要求,向環保部門報備了環境現狀評估報告。木炭廠的生產工藝為利用木材邊角料生產工業用炭。煙氣采用冷凝、濕式噴淋式除塵器進行處理。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2016年,尚志市環保局針對木炭廠專項執法檢查活動中發現的11家超標排放污染物的木炭廠依法進行了處罰並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涉事企業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務。2017年以來,在日常環境監管中,未發現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在接到本次轉辦信訪案件之前無信訪投訴。
葦河碳素廠始建於1955年,2002年3月變更為黑龍江省鑫源碳素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停產。2018年3月黑龍江省鑫源碳素有限責任公司將企業租賃給福建金盛蘭集團,該公司已聘請第三方環評公司進行復產前調研,正對原有廠房設備及環保設施進行維修和檢測,預計2018年8月底恢復生產。經調查,該公司4月24日下午在對?燒車間爐窯進行檢修時,工人在爐內燃燒了一些廢棄物,用於爐窯密閉性檢測,並產生了濃煙,持續一小時左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葦河炭廠問題不屬實;舉報葦河碳素廠問題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尚志市委、市政府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針對反映葦河木炭廠早晚時段污染問題開展了專項檢查,發現有3家炭廠正在生產,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現場檢查沒有發現冒黃煙現象,也沒有聞到刺激性氣味。其餘13家炭廠未生產。6月4日,尚志市委托黑龍江華洲檢測有限公司對正在生產的3家木炭廠進行了檢測,監測結果顯示3家木炭廠均達標排放。針對鑫源碳素有限責任公司檢修、檢測過程中不規范操作問題,尚志市環保局責令企業加強企業員工環境保護教育,嚴格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規定,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同時,企業正式復產前,須報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
(三)問責情況
尚志市紀檢監察部門正在開展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履職情況調查。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葦河鎮飲用水水質不好,致使當地不少居民得癌。)
(一)基本情況
葦河鎮飲用水源地位於葦河鎮河東村,坐標東經128°24′28.0033?、北緯44°57′1.4387?,供水人口25000人。該水源地已進行技術劃分,並經省政府批准。水廠處理工藝為:曝氣-過濾-殺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6月1日,尚志市環保局監測站對葦河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進行了監測,各項指標符合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標准;尚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年對葦河鎮自來水廠出廠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近三年葦河鎮飲用水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飲用水質標准。
(三)問責情況
尚志市紀檢監察部門正在開展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履職情況調查。
六、受理編號6號:『一是五常市向陽鎮東新立村趙某某、高某某、曹某某等十餘村民在該村管二瞎子大甸子非法開墾1000畝草原,舉報人要求恢復原有草原並依法查處行為人。二是五常市背蔭河鎮背蔭河石場,破壞50餘畝林地,非法采礦10餘年至今。』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五常市向陽鎮東新立村趙某某、高某某、曹某某等十餘村民在該村管二瞎子大甸子非法開墾1000畝草原,舉報人要求恢復原有草原並依法查處行為人。)
(一)基本情況
『管二瞎子大甸子』位於五常市向陽鎮九三村六隊,1997年五常市政府頒發了《草原使用證》,確權給向陽鎮九三村六隊使用,主要作為放牧采草場及生態保護功能。根據國家地理信息局黑龍江省地理信息中心的衛星遙感影像圖證實,行為人非法開墾草原事實存在,涉及面積共計855.62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經調查,該草原被趙某某、曹某某、高某某等22戶村民非法開墾。五常市草原監理站對非法開墾草原超過20畝的10件案件已經依法移送五常市公安局,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對於開墾草原不超過20畝的7件案件,下達了行政告知,告知若不及時還草,將申請法院強執制行,確保被非法開墾的草原全部還草,恢復生態。
(三)問責情況
此項問題待公安、司法機關偵查、執行後,五常市紀委將隨即啟動問責程序。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五常市背蔭河鎮背蔭河石場,破壞50餘畝林地,非法采礦10餘年至今。)
(一)基本情況
經查,背蔭河鎮不存在『背蔭河石場』這個企業。但背蔭河鎮實施礦產開采行為的企業共有6家。其中,白旗溝3家,分別為五常市白旗石材有限公司、五常市天順石材有限公司、五常市天時石材有限公司。蛤蟆塘溝3家,分別為五常市鴻源采石有限公司、五常市恆泰采石有限公司、五常市盛達采石有限公司。上述6家企業均取得《采礦許可證》。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7~2018年,五常市對全市石場進行了清理整頓。檢查中發現,五常市鴻源采石有限公司、五常市恆泰采石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佔用林地采石行為,涉嫌刑事犯罪。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分別於2017年10月12日和2018年1月27日對上述兩家采石企業采取刑事立案偵查,兩家企業破壞林地行為正在委托佳木斯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待鑒定結果出來後,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將依據結果依法處理。國土資源部門對兩家企業的越界采礦行為,依法履行了行政處罰程序,責令涉事企業退回批准礦區開采,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涉事企業已按要求退回批准礦區范圍,並足額繳納違法所得和罰款共計272651.4元。
2018年初以來,五常市政府組建了由五常市國土資源、安監局、公安局、環保局、林業局、水務局、電業局、交通局、交警隊、市場監督管理局10個部門參加的聯合檢查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打擊、整治非煤礦山違法違規行為。五常市林業局已對涉事企業下達了《停止非法佔用林地采石采砂通知書》,並對背蔭河林場對施業區內的6家砂石場林地邊界,用水泥樁、鐵絲網進行封閉圍護,並樹立公告牌。同時,五常市林業局緊急成立6個巡查小組,每組4人,開展經常性的巡查,確保沒有新的非法佔用林地問題發生。
(三)問責情況
五常市紀委啟動問責程序,給予背蔭河林場場長付國軍和主管場長初景斌免去行政職務;給予五常市林業局林政股股長崔立新、五常市森林公安局負責人那凌紅、五常市林業局稽查隊隊長曾慶彪、現任林業局稽查隊隊長張春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五常市林業局局長尤清林,副局長劉長傑、副局長呂慶平黨內警告處分。
七、受理編號7號:『2017年4月,富裕縣政府在未出具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收回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在小哈柏村承包的20000畝草原和紮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3000畝濕地,改為水田,嚴重破壞自然生態環境。』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17年
4月,富裕縣政府在未出具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收回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在小哈柏村承包的20000畝草原,改為水田,嚴重破壞自然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富裕縣塔哈鎮小哈柏村民委員會按照2015年6月10日與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簽訂的鹽鹼草地承包合同書約定的相關條款,終止了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與小哈柏村簽訂的鹽鹼草地承包合同,並於2017年5月21日對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下達了《關於終止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部分鹽鹼地采草承包權的告知書》。群眾所反映在小哈柏村承包的20000畝草原實為鹽鹼地,不屬於草原類別,其鹽鹼地改良水田示范項目為13500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7年5月21日,塔哈鎮小哈柏村向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送達了《關於終止鐵鋒區青青飼草經銷處部分鹽鹼地采草承包權的告知書》。收回依據一是承包合同簽訂時間為2015年6月10日,約定條款中明確『國家建設征用、使用、佔用鹽鹼草地,應當服從國家征用、使用、佔用。』二是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鹽鹼草地承包費的,甲方可以通過村委班子和村民代表會要求乙方支付並解除合同。
2018年6月2日,富裕縣環保局、畜牧獸醫局、農業開發辦、塔哈鎮人民政府對該地塊現場勘察確認,根據國土二調該地塊為鹽鹼地,不屬於草原類別。
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於推進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通知》(財建〔2016〕725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資金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2016〕97號)、《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齊齊哈爾市水田開發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齊政辦發〔2008〕69號)有關文件精神,鹽鹼地改良水田符合規定。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紮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3000畝濕地,改為水田,嚴重破壞自然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舉報材料反映的紮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於1979年,1987年晉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於黑龍江省西部,烏裕爾河下游,總面積21萬公頃,其中富裕縣境內面積1.9萬公頃。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日,紮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富裕縣政府組織塔哈鎮政府和縣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到舉報人反映的塔哈鎮小哈柏村紮龍保護區地塊進行了實地踏查,現場未發現紮龍保護區內3000畝濕地改為水田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八、受理編號8號:『1988年4月25
日,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化工集團征用榆樹屯村1294.4畝農用土地,其中包括450畝耕地和844.4畝草原,該企業每天排放生產廢水,污染周邊農田。』
(一)基本情況
齊齊哈爾化工集團1948年建廠後一直利用廠南水泡子作為企業納污水體。因企業歷次擴產改造,排污量逐年增加,企業於1988年征用昂昂溪區榆樹屯鄉榆樹屯村耕地450畝,荒地844.4畝,合計1294.4畝作為污水排放池用地。同時,1988年2月25日,齊齊哈爾電化廠(齊齊哈爾化工集團前身)與榆樹屯鄉、榆樹屯村簽訂了《關於補辦征用土地的協議書》。根據協議約定,齊齊哈爾電化廠向榆樹屯村支付征地補償49.9995萬元。同年5月19日,齊齊哈爾土地管理局對齊齊哈爾電化廠提出的申請作出批復(齊土建〔1988〕48號),同意補辦征用昂昂溪區榆樹屯鄉榆樹屯村耕地450畝,荒地844.4畝,合計1294.4畝作為電化廠污水排放池用地。上述1294.4畝土地於1993年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土地管理局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昂國用〔1993〕字第00508號),土地證注明土地使用者為齊齊哈爾化工總廠(齊齊哈爾電化廠更名後企業名稱)污水池。
該1294.4畝土地位於廠東南側,西側毗鄰濱州鐵路線,東側為榆樹屯村林地,南側為榆樹屯村荒地,距離居民區約為1700米。1970年至1989年該企業汞法制鹼時期,每年向該水體排放60萬噸左右污水,污水中含汞0.53噸,受納水體泡子中平均含汞濃度為0.09-0.16mg/ L。1989年至2007年該企業離子膜制鹼、聚氯乙烯生產及煉油生產時期,每年向該受納水體排放140萬噸左右污水。該企業向水泡排放廢水因生產工藝不同其特征污染物也不同,在汞法制鹼時,特征污染物是pH值、汞;改為離子膜工藝後特征污染物為pH值、COD、活性氯;聚氯乙烯裝置特征污染物為氯乙烯、COD、汞(汞觸媒催化劑帶入的微量汞);煉油生產裝置特征污染物為石油類、揮發酚、硫化物等。隨著部分生產裝置的停產及工藝路線的改進,污水池所接受的污染物逐漸減少,到2007年9月,齊齊哈爾化工集團所有生產裝置全部停產,至此不再產生任何生產廢水。目前,該水泡水面面積約為100萬平方米,中心深度約為1.5米,庫容量為200萬立方米,現有庫容約100萬立方米,處於警戒水位之下。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經現場核實,齊齊哈爾化工集團2007年9月至今一直處於停產狀態。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分別於2006年10月、2014年4月,對該企業污水池周邊農田土壤進行了采樣監測。2006年10月,采集了5個點位土壤樣品,所監測砷、汞、鉛、鎘等4項指標均未超過相關標准。2014年4月,采集了2個點位土壤樣品,所監測pH、總汞2項指標均未超過相關標准。
2016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我省督察期間,曾有群眾投訴舉報此問題。經齊齊哈爾市環保、國土等部門及屬地人民政府調查核實,采樣檢測,最終認定為舉報情況不屬實。
王某某、王某某作為訴訟代表人代表原告王某某等55人對『齊化集團有限公司每天排放生產廢水,污染周邊農田』一事向昂昂溪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昂昂溪區人民法院對此事已於2015年1月15日立案,並於2017年6月22日二次審理終結,判決駁回了王某某等55名的原告訴訟請求。
(三)問責情況
無。
九、受理編號9號:『齊齊哈爾市龍沙區中匯城金域名都小區正南方,距小區100米左右有一垃圾山,氣味熏人,嚴重影響周邊學校學生正常學習和周邊4個小區居民正常生活。該狀況已持續4年,當地居民曾向信訪部門反映,但遲遲未予解決。舉報人要求將該垃圾山盡快移走。』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垃圾山是原紅星垃圾填埋場,該項目是經市政府批准設立的城區生活垃圾填埋場,1998年進行立項申報,2002年開工建設,建成後投入運行,2011年停止使用。由於城市發展需要,2015年市政府決定對該垃圾填埋場內垃圾搬遷外運,2016年開始實施,現處在正常篩分處置過程中。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5年,齊齊哈爾市政府決定采取篩分工藝對原紅星垃圾填埋場垃圾進行處置搬遷,中國環境保護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一重集團組成的聯合體中標該項目,並於2016年8月正式簽訂了合同。目前,已完成約23萬立方米垃圾分量,並將該項工作列入2018年市重點產業戰略性項目督辦事項,計劃於2019年6月30日完成全部垃圾搬遷處置。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受理編號10號:『一是泰來縣大興鎮鎮政府工作人員徐某某,於2012年以其外甥劉某某名義,承包大興鎮阿拉新村國堤大壩外東興泵站南側500米處1000畝草原濕地栽樹,擅自將其改為耕地種植水稻,破壞生態環境,舉報人曾於2016年8月向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反映過上述問題,但至今未得到解決。二是馬某於2012年在大興鎮糧種場村正西方向2公裡處,以栽樹名義開墾7500畝嫩江沿岸草原濕地,擅自將其改為耕地,破壞生態環境。』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泰來縣大興鎮鎮政府工作人員徐某某,於2012年以其外甥劉某某名義,承包大興鎮阿拉新村國堤大壩外東興泵站南側500米處1000畝草原濕地栽樹,擅自將其改為耕地種植水稻,破環生態環境,舉報人曾於2016年8月向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反映過上述問題,但至今未得到解決。)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地塊位於大興鎮阿拉新村國堤大壩外東興泵站南側500米處,地類為內陸灘涂。2008年3月,阿拉新村委會將該地塊承包給村民劉某某進行植樹造林和種草,2011年和2013年,因洪水浸泡導致樹木被毀,劉某某將部分地塊進行了耕種。2016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我省督察期間曾受理了此案,泰來縣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進行了整改。縣紀委監察局依紀追究大興鎮阿拉新村黨支部書記陳萬輝、村委會主任盧景龍直接監管責任;追究大興鎮水利站站長趙建成監管責任;追究大興鎮分管農業副鎮長安繼友領導責任;對大興鎮黨委書記闞振波、鎮長王柱進行批評教育。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此信訪問題在2016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我省督察期間曾有群眾反映此問題,經齊齊哈爾市泰來縣相關部門現場核實,確認舉報情況基本屬實。承包人劉某某未按照承包合同約定完成造林任務,自2014年起,劉某某陸續將部分區域改成農田,經調查組實地測量,該地塊總面積1420畝,其中林地210畝,種植綠豆294畝,坑塘泡沼及空地916畝。經國土部門查證,該地塊為內陸灘涂,不是草原濕地,但存在未經批准擅自耕種行為。經泰來縣政府研究決定,由泰來縣水務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人未經批准擅自耕種行為進行處罰,並限期對耕種地塊恢復原貌。泰來縣已於2016年10月30日前按照整改要求完成了整改。此後,泰來縣政府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管,至今未出現反彈現象。
2018年6月3日,泰來縣組織國土、水務、林業、畜牧等相關職能部門到實地進行現場核查,未發現信訪人舉報的『將此地塊改為耕地種植水稻的行為』。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馬某於
2012年在大興鎮糧種場村正西方向2公裡處,以栽樹名義開墾7500畝嫩江沿岸草原濕地,擅自將其改為耕地,破壞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大興鎮糧種場村正西方向2公裡處』地塊,位於大興鎮新風村良種場屯西南行洪區內,面積約6700畝,其中溝泡約3020畝,地類為內陸灘涂。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該地塊地類為內陸灘涂,不是舉報人反映的草原濕地。2010年4月20日,新風村村委會與馬某等196戶簽訂造林合同,承包3680畝灘涂用於植樹。2011年、2013年該地塊遭受2次較大洪水,樹木幾乎全部被毀。林木被毀後,該地塊陸續被開墾為水田,情況屬實,實際開墾面積為3680畝。2017年末,大興鎮政府在開展環境保護自查自糾工作期間,發現了該問題,將該處灘涂以發包的方式委托給新風村村委會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在該地塊可以種植水稻等不阻礙行洪的作物。2018年6月3日,泰來縣組織國土、水務、林業、畜牧等相關職能部門到實地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發現,新風村村委會在發包過程中存在手續不完善問題,只是簡單履行了口頭協議。針對該案件,泰來縣責成新風村村委會依法完善相關手續,責成大興鎮政府加強監督管理。
(三)問責情況
泰來縣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新風村黨支部書記李新寶、村委會主任范玉祥、會計盧紅河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大興鎮政府時任鎮長朱萬勝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縣水務局河道管理站站長馬志民給予誡勉談話。
十一、受理編號11號:
『甘南鎮富餘村五屯村民井某某破壞5?草原改種玉米,破壞生態環境。舉報人曾多次向省長熱線反映未果,要求恢復草原。』
(一)基本情況
甘南鎮富裕村實為甘南鎮富餘村,共有草地5279.36畝,其中基本草原面積3796.23畝,非基本草原面積1483.13畝。2017年5月,甘南縣畜牧局、甘南鎮政府、富餘村利用草原數據庫坐標,聘請有資質的測繪公司對富餘村的草原地塊進行了確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日,甘南縣常務副縣長、主管農業副縣長帶隊,縣環保局、國土局、畜牧局、甘南鎮政府、富餘村委會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到甘南鎮富餘村進行了現場核實。經核查,該處草原現狀完整,與2017年5月確界時一致,沒有破壞和耕種痕跡。該處草原西側有耕地一處,其中面積23畝為被舉報人井某某耕種,種植作物為玉米,經國土部門認定,其性質為基本農田。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二、受理編號12號:『一是魏某和付某某在牡丹江市愛民區三道關鎮國家森林公園內的霧溪谷,毀壞16萬平方米林地挖魚池、建房,盜伐10萬餘株幼苗案件,舉報人曾多次向牡丹江市林業局和牡丹江市林業公安局反映未果;二是梁某某在牡丹江市愛民區三道關鎮一村五連,破壞2萬平方米原始森林,挖魚塘。』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魏某和付某某在牡丹江市愛民區三道關鎮國家森林公園內的霧溪谷,毀壞16萬平方米林地挖魚池、建房,盜伐10萬餘株幼苗案件,舉報人曾多次向牡丹江市林業局和牡丹江市林業公安局反映未果。)
(一)基本情況
三道林場林政執法人員和牡丹江市直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針對群眾舉報的問題開展了現場調查。經鑒定,林地內建房屋共計面積455平方米,挖魚塘面積2700平方米,該林地產權人為魏某。1998年魏某與原三道關鄉二村、原三道關鄉林業站簽訂了林地承包合同,進行林業生產經營,1998年魏某在承包林地內建設房屋面積455平方米,其中有房照房屋面積170平方米,其餘為蜂房和養雞房等附屬用房,開挖魚塘1600平方米,2017年冬季魏某又在承包區域內新挖魚塘1100平方米。
關於盜伐幼苗問題,5月22日牡丹江市直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出具了現場鑒定意見書,鑒定結果為被伐林木81株,蓄積1.6215立方米。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森林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標准規定》,該案件為林業行政案件,根據《森林公安機關辦理林業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森林公安局將該案件於5月22日以林業行政案件退回給三道林場進行查處。三道林場行政執法人員向該林地承包人魏某(不在牡丹江市)進行電話詢問,魏某表示對林木被盜伐一事不知情。經過現場走訪、調取周邊監控錄像等方式調查,目前尚未發現線索,無法確定違法人員。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1.關於魏某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建魚塘、建房行為,林業部門於2018年5月22日已立為林業行政案件進行查處。已責令當事人立即返回牡丹江接受調查處罰,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對魏某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並限期(一個月內,特殊情況可延長一個月)恢復原狀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林業部門已聯系好施工設備,如當事人無異議,馬上實施恢復原狀;如其不履行處罰,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關於林木盜伐一案,市林業局將組織精乾力量,進一步開展走訪調查,並擬懸賞征集破案線索,爭取案件早日破獲。
(三)問責情況
2018年6月4日,經牡丹江市林業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三道林場場長臧景會進行約談;給予主管副場長張念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管護站站長孫永軍、管護隊長王忠財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管護隊王洪生記過處分。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梁某某在牡丹江市愛民區三道關鎮一村五連,破壞2萬平方米原始森林,挖魚塘。)
(一)基本情況
經調查,2002年5月6日,梁某某與當時的北安鄉三道關一村簽訂承包荒地合同書,承包期限50年,承包面積13000平方米。在承包區域內梁某某建設房屋2棟,面積336平方米,開挖魚塘2044平方米,房屋和魚塘無任何審批手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經牡丹江市林業局調查,雖然該區域在三道林場林權證范圍內,但長期以來一直與村集體存在權屬爭議。林業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對梁某某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並限期(一個月內,特殊情況可延長一個月)恢復原狀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林業部門已聯系好施工設備,如當事人無異議,馬上實施恢復原狀;如其不履行處罰,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問責情況
同第一個問題並案問責。
十三、受理編號13號:大慶市龍鳳區石化總廠排放生產廢水,將綏化市安達市萬寶山鎮聚寶村的耕地、草原和防護林全部浸泡在水裡,且廢水滲入地下,污染周邊地下水。舉報人曾於2016年8月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但該企業至今沒有整改。大慶市環境保護局曾調查處理上述問題,舉報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所稱的大慶市龍鳳區石化總廠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石化分公司,該公司主要有兩個生產廠區,分別是龍鳳煉油廠和臥裡屯乙烯聯合化工區。其中,龍鳳煉油廠始建於1962年,1963年投入生產,以石油煉制為主,主要產品為汽柴油等;乙烯裝置區於1984年開工建設,1986年投產,以石油煉制副產品加工為主,主要生產乙烯、塑料、化肥、?綸等。
近兩年來,該企業有環境信訪問題,但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為。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1日,大慶市環保局組織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閱該企業有關資料並現場核實,大慶石化公司龍鳳煉油廠從投產之日至1988年,生產廢水排入趙家屯南泡,經排水乾渠排入聚寶村西側的澇洲泡,再經排水乾渠排入安肇新河、中內泡、庫裡泡等天然泡澤,最終通過排水乾渠於肇源排入松花江。1988年,龍鳳煉油廠修建了通往臥裡屯乙烯聯合化工區排水管道,將處理後的生產廢水排至臥裡屯乙烯聯合化工區,與該裝置區處理後的生產廢水匯合後,通過壓力排管線排入安達市境內的青肯泡污水庫,不再排入澇洲泡。同時,大慶市環境保護局會同龍鳳區環保局對龍鳳煉油廠與乙烯聯合化工區周邊進行了多次排查,未發現暗管偷排。
2016年8月,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我省督察期間,曾有群眾反映此問題。大慶市對該信訪舉報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核實趙家屯南泡通過排水乾渠與澇洲泡聯通。1988年後,大慶市石化公司全部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通過壓力管線排入青肯泡,最終經肇蘭新河、呼蘭河排入松花江,不排入趙家屯南泡。依據現場調查結果,認定舉報問題不屬實,並將處理結果在市政府網進行了公示。
2016年以來,大慶市環保部門對該企業共開展各類監察、檢查活動近60餘次,形成檢查記錄60餘份。在2017年專項檢查中,發現該企業燃煤堆場未進行有效的遮攔、苫蓋,大慶市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罰款10萬元。針對群眾的信訪舉報內容,大慶市環保部門多次對該企業廠界及居民區環境空氣和噪聲進行了監測,結果均不超標,環保部門及時將監測結果反饋信訪投訴人。由於信訪投訴人要求屬地政府對居民進行動遷的訴求未得到解決,所以始終以環境信訪的方式進行投訴舉報。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四、受理編號14號:『一是雙鴨山市建龍鋼鐵公司每天晚上六、七點鍾至次日凌晨六點排放鐵鏽味氣體,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已持續3年,該公司近期安裝了環保設備但未使用,生產過程中排放黑煙,污染周邊環境,附近居民曾向黑龍江省環保督察組和市政府及信訪、環保等部門反映未果。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曾於2017年報道過該企業排污問題,但至今沒有處理結果。此外,該公司每天在北秀公園西側向馬蹄河和安邦河違規排放工業廢水。二是尖山區的城市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安邦河。』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雙鴨山市建龍鋼鐵公司每天晚上六、七點鍾至次日凌晨六點排放鐵鏽味氣體,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已持續3年,該公司近期安裝了環保設備但未使用,生產過程中排放黑煙,污染周邊環境,附近居民曾向黑龍江省環保督察組和市政府及信訪、環保等部門反映未果。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曾於2017年報道過該企業排污問題,但至今沒有處理結果。此外,該公司每天在北秀公園西側向馬蹄河和安邦河違規排放工業廢水)
(一)基本情況
黑龍江建龍鋼鐵有限公司位於雙鴨山市嶺東區雙選路64號,該公司建設項目於2003年8月開工建設,2005年7月建成並投產使用,主要產品為方坯、圓坯、無縫管、棒材等,項目總投資87億元。
該公司自建成投運以來,一直是環保部門重點監管企業。市環保部門在企業廢氣重點產生及排放部位、企業周邊重點部位分別安裝了7臺(套)自動連續監控設施、4套高清視頻監控設備。2018年4月,又在該企業廠界外設置了2臺6參數微型空氣自動站,加強對該企業的連續監控。環保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不定期地對該企業進行夜查和暗訪,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自2016年以來,針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市環保部門共對該企業下達環境問題監察通知書13份、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6份,做出行政處罰11起,罰款總額1168.48萬元(含2起按日連續處罰,罰款總額1072.24萬元),目前該企業只繳納了10.5萬元罰款,環保部門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5起,其餘正在履行法定程序。2016年11月以來,共辦理涉及該企業的信訪案件39件,全部是涉氣異味擾民問題,環保部門已全部處理並回復信訪人。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群眾反映的異味、部分生活污水外排問題屬實;違規排放工業廢水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黑龍江建龍鋼鐵有限公司自成立投運以來,先後投入資金近4億元用於廢氣治理,異味擾民問題得到有效緩解。但由於3號、4號焦爐、高爐爐頂廢氣無組織排放和尚有10%的濕法熄焦,異味擾民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經調查核實,該企業總排水口排放的是生活污水和廠區雨水。企業焦化廢水處理站昇級改造項目於2016年7月投入運行,出水全部用於燒結和豎爐配料使用,不外排;近年來該公司將生活廢水部分引進焦化脫酚站進行回用處理,但焦化脫酚站的處理能力有限,而且廠區的生活廢水排放點比較分散,不能將所有的生活廢水集中處理。未處理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後與控山水合流排入馬蹄河。為解決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的問題,企業計劃投資7500萬元,於2018年5月17日開工建設了污水綜合處理回用工程,預計今年年底前投入運行,建成後該企業生活廢水將全部進行收集和處理。為解決企業地下管道防腐層退化,管壁變薄,出現腐蝕泄漏現象(截至目前,共處理泄漏點7處),企業投入資金207萬元,對老化嚴重的管線進行改造,預計9月底前全部完成。
下一步,環保部門將繼續加大對該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完善管理機制,加大對各污染物排放環節的監管,保障設施的正常運行,對重要的環保部位設專人負責,嚴防人為操作原因導致污染問題的發生;加大督辦力度,督促企業加快污水綜合處理回用工程建設和老舊管網改造,確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老化管線改造,2018年年底前完成污水綜合處理回用工程並投入運行;加大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懲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尖山區的城市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安邦河。)
(一)基本情況
雙鴨山市目前城市污水截流乾管全長44.44公裡,收集市轄嶺東區、尖山區和集賢縣的城市生活污水,輸送至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為10萬噸,2017年雙鴨山市供水總量3627萬噸,排水總量3174萬噸,污水處理總量為2901萬噸(日均7.9萬噸),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可滿足處理城市生活污水的需要。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尖山區的城市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入河的問題部分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雙鴨山市主城區尖山區建有城市污水管網,污水處理率為92%。但尖山區的長安排乾、平安家園小區、馬蹄河沿岸、雙興村衝溝和雙勝村衝溝等5個入河點的生活污水因排水管網和截流乾管未覆蓋,部分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安邦河。同時,因老城區部分管網雨污未分,大雨暴雨時有溢流現象。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雙鴨山市將加快城市污水管網建設及雨污分流改造,將長安排乾、平安家園小區生活污水收集入網,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方案並組織實施;督促黑龍江建龍鋼鐵有限公司加快污水綜合處理回用工程建設和老舊管網改造,確保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投運,通過對馬蹄河實施生態化治理,全面提昇馬蹄河水質;結合鄉村振興戰略,規范雙勝村和雙興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處理方式,提高鄉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能力,降低面源污染。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五、受理編號15號:一是肇東市成福集團玉米深加工企業,多年來在當地政府的保護下長期違法排污,生產過程中大量排放異味氣體,廠房方圓4公裡都可以聞到;該企業鋪設往廠區東南方向附近草甸和東北方向(地點不詳)排放生產廢水,導致周邊樹木枯萎,當地居民曾向『焦點訪談』欄目和當地政府反映過上述問題,但都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二是肇東市存在春季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問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肇東市成福集團玉米深加工企業,多年來在當地政府的保護下長期違法排污,生產過程中大量排放異味氣體,廠房方圓4公裡都可以聞到;該企業鋪設往廠區東南方向附近草甸和東北方向(地點不詳)排放生產廢水,導致周邊樹木枯萎,當地居民曾向『焦點訪談』欄目和當地政府反映過上述問題,但都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一)基本情況
黑龍江成福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位於肇東市昌五鎮經濟開發區,該公司『玉米深加工』項目於2005年5月開工建設,2006年8月建成並投產使用,主要產品為賴氨酸,項目總投資1.2億元。企業建設了日處理能力7200噸的污水處理廠以及鍋爐廢氣處理設施,安裝了廢水、廢氣自動監控設施,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二)核實處理情況
1.舉報該企業存在異味擾民問題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6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我省督察期間,曾有信訪舉報該企業異味擾民問題,企業按環保部門要求進行了整改,於2017年4月投資了1800萬元安裝了兩套等離子除味裝置,目前處於運行狀態。2016、2017年,該企業連續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企業廠界異味進行了監測,所監測指標檢測結果均達標,但仍有周邊群眾反映該企業還存在異味問題。為了進一步減輕異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肇東市環保局督促下,該企業於2018年5月投資350萬元,安裝了水淋除塵脫味系統,預計7月20日投入使用,以進一步處理異味氣體。
2.舉報該企業往廠區東南方向附近草甸和東北方向(地點不詳)排放生產廢水,導致周邊樹木枯萎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經現場檢查,該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生產廢水通過開發區管網排至肇東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肇蘭新河,去向明確,未發現其他排口,故偷排生產廢水情況不屬實。
針對該企業上述環境問題,肇東市環保局責令企業加強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穩定運行;督促企業水淋除塵脫味系統按期完成建設,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將異味影響降到最低,讓群眾滿意。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肇東市存在春季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問題。)
(一)基本情況
肇東市農作物種植面積380.35萬畝,年產生秸稈總量約328萬噸。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肇東市存在春季焚燒秸稈問題。今春,肇東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春季秸稈禁燒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和部署,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宣傳教育,嚴格制定獎懲措施,加大嚴厲打擊力度,春季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問題已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加強宣傳,充分認識秸稈禁燒工作重要性。肇東市把秸稈禁燒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召開會議,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帶領相關部門多次深入鄉鎮進行督查巡查,市級包鄉領導全部進駐到所包鄉鎮開展工作督導,全市形成出現火點就要問責乾部的高壓態勢。今春共出動禁燒宣傳車200臺次,懸掛條幅2000多條,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現實危害、轉化利用的有效途徑、禁燒秸稈的有關法律法規等,並利用廣播電視臺向全市農戶發布了秸稈禁燒公告和滾動字幕,引導農戶自覺樹立不能燒、不想燒、不敢燒的意識。
二是落實責任,合力推動秸稈禁燒工作有效落實。市政府建立秸稈禁燒聯動管制機制,完善網格化管理模式,實行『市領導包鄉鎮、鄉鎮乾部包村、村乾部包地塊』的包保責任制,市政府發布秸稈禁燒公告,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達到每方地都有責任人,每個火點都能查到責任人。逐級監督指導開展秸稈禁燒工作,確保禁燒工作『空間覆蓋無空白、責任落實無盲點、監督管理無縫隙』。全市共購置禁燒風力滅火器632臺,做到發現火點及時撲滅。
三是嚴格督導,確保秸稈禁燒工作督查到位。市農業、環保、公安、林業、畜牧、交通、農機部門組成7個督導組,深入鄉鎮督導工作,對故意焚燒秸稈、不聽勸阻或因焚燒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財產損失、一定社會影響或導致人畜傷亡的,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三)問責情況
行政拘留11人,給予23名鄉村乾部行政警告處分。
十六、受理編號16號:『一是北安市火車站西側的鐵路浴池,每天早晨五點至六點煙囪冒黑煙。二是北安市火車站對面的軍供賓館,每天早上四點和晚上五點煙囪冒黑煙。三是北安市大部分未掛牌匾的大型飯店和浴池煙囪都冒黑煙。』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北安市火車站西側的鐵路浴池,每天早晨五點至六點煙囪冒黑煙。)
(一)基本情況
鐵路浴池位於北安火車站西側200米左右,距離居民樓最近距離10米左右。2008年營業,是北安市鐵路房產段下屬的一家小型浴池,營業面積200平方米。該浴池有一臺0.5蒸噸/小時的燃煤鍋爐(鏈條自控燃煤生物質氣化節能常壓熱水爐),用於為洗浴提供熱水,鍋爐配備了水除塵設施。北安市相關部門未接到過群眾對該浴池的信訪舉報,沒有違法行為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北安市政府組織環境執法人員於2018年6月3日、4日兩天早4點至早6點,在鐵路浴池門外蹲守檢查,發現該洗浴鍋爐只在早晨剛剛啟動時,有輕微的冒黑煙現象,持續約半分鍾後恢復正常,其他時段又進行多次抽查,未見有冒黑煙現象。經環保、綜合執法、市場監督等部門聯合現場檢查發現,該浴池沒有營業執照。6月7日,北安市相關部門對該浴池下達了查封決定書。
(三)問責情況
北安市委市政府已啟動問責程序,案件已移交紀委監委,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北安市火車站對面的軍供賓館,每天早上四點和晚上五點煙囪冒黑煙。)
(一)基本情況
軍供賓館(軍用飲食供應站)位於北安車站附近(龍江路16號),1999年營業,營業面積1700平方米,共6層,33個房間。2016年9月,該賓館將原有的0.2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更換為電加熱器為賓館洗浴提供熱水。北安市相關部門未接到過群眾對該賓館的信訪舉報,沒有違法行為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日,北安市政府組織執法人員對該賓館進行了檢查,該賓館目前采用電加熱器為賓館提供熱水,不存在冒黑煙現象。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三是北安市大部分未掛牌匾的大型飯店和浴池都冒黑煙。)
(一)基本情況
經排查,北安市共有一定規模的餐飲企業57家、浴池17家。2017年以來,環保部門共受理相關信訪舉報9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6月3日至5日,北安市政府組織市委辦、政府辦、環保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衛計局、市場監督局、消防隊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城區內餐飲企業、洗浴進行了排查。通過此次檢查,共排查到具有一定規模的餐飲企業57家,洗浴17家,沒有發現未掛牌匾的大型餐飲企業及洗浴。57家餐飲企業中,瑞鑫大酒店、年輪飯店、南華亭飯店、北崗飯店、老湯驢肉家常菜、山口活魚館6家餐飲企業使用燃煤爐灶,存在冒黑煙問題。對上述6家餐飲企業,環保部門下達了整改通知,限期3日內拆除燃煤爐灶,目前6家企業爐灶已拆除。17家洗浴中,除海龍灣洗浴使用清潔燃料鍋爐、金海洗浴使用電鍋爐,其餘15家洗浴均使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一定程度上有冒黑煙問題。對上述15家洗浴,北安市將組織監測,對超標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並積極引導企業盡快使用清潔鍋爐或外購熱水。
(三)問責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