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13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住建委下發通知要求,各區物業辦啟動2017、2018年城市保障對象物業費補貼費用的統計核算工作。申報一旦開始,社區會在單元樓道等區域張貼相關通知,符合條件的人需留意並憑借相關認定材料到社區申報。
保障對象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建國前老軍人。補貼標准為住房控制面積以內實際所支出物業服務費用的40%,其他部分由個人承擔。物業服務保障對象的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建築面積67.5平方米(折算使用面積45平方米),低於控制標准面積(含標准面積)的,補貼費用按照實際住房面積計算。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市市區內居住的1處住房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