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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嚴打涉湖違法違規行為 今年底前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
2018-07-17 07:21:00 來源:生活報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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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7月17日訊 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黑龍江省在湖泊實施湖長制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出臺省級湖長制工作方案;9月底前,有湖泊的市、縣、鄉出臺湖長制工作方案;11月底前,在湖泊岸邊顯要位置豎立湖長公示牌,標明湖長職責、湖泊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12月底前,分級建立湖泊名錄,分級設置省、市、縣、鄉、村湖長,分級編制『一湖一策』方案,分級建立『一湖一檔』,完成省級河湖長制信息管理系統建設。2018年年底前,省內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2020年,通過嚴格落實各級湖長疊加責任,科學實施湖泊網格化管理措施,確保湖泊數量、面積不因人為因素減少、萎縮。實現水域空間有效管控,使湖泊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方案》強調,全面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湖長體系。省總河長更名為省總河湖長。跨國界的興凱湖、具有重要作用的五大連池由省級領導擔任湖長;跨行政區的湖泊原則上由上一級領導擔任湖長;不跨行政區的湖泊由同級領導擔任湖長。各湖泊所在市、縣、鄉、村按行政區域分級分區設立湖長,確保湖泊所有岸線和水域有明確的責任主體。省總河湖長對全省所有湖泊管護負總責,其他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的管護負直接責任。

  《方案》要求,嚴格湖泊水域空間管控。將湖泊及其生態緩衝帶劃為優先保護區。嚴禁以任何形式圍墾湖泊、違法佔用湖泊水域。嚴格控制跨湖、穿湖、臨湖建築物和設施建設,最大限度減少對湖泊的不利影響。嚴格管控湖區圍網養殖、采砂、取土、淘金等活動。

  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節水優先,建立健全集約節約用水機制。控制取水總量,維持湖泊生態用水和合理水位。依法取締非法設置的入湖排污口。嚴厲打擊廢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傾倒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將治理任務落實到湖泊匯水范圍內各排污單位。加大湖泊匯水范圍內城市雨污分流制排水管網及污水處理設施新建改造力度。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體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此外,因地制宜推進湖泊生態岸線建設、濱湖綠化帶建設、沿湖濕地公園和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

責任編輯:姜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