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7日訊(記者 姜輝) 』哈爾濱市金融辦負責全市駐哈銀行、保險公司的所有服務窗口不得再索要此類證明;哈爾濱市國資委負責全市企業,在選人用人、群眾辦事時不得索要此類證明。』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6日召開的專題會議上獲悉,哈爾濱市所有部門(含駐哈企業、用人單位等)不得再要求辦事群眾出具社區證明,堅決杜絕市級層面已經要求不出具社區證明,基層業務部門依然要求群眾出具社區證明的情況發生。
會議強調,所有部門(含駐哈企業、用人單位等)不得再要求辦事群眾出具社區證明。同時,市級各職能部門要指導區、縣(市)業務部門做好相應的取消工作,各區、縣(市)政府要按文件要求,做好責任落實和監管工作,堅決杜絕市級層面已經要求不出具社區證明,基層業務部門依然要求群眾出具社區證明的情況發生。
會議要求,部門之間要強化數據查詢核實,不得相互推諉。凡是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可以查詢或核查的數據信息,不得再向當事人索要相關證明。對於沒有實現數據共享共用的信息,由政府職能部門或單位之間負責協調查詢核實;對於暫時無法通過數據信息比對的,由行政審批部門負責核查。此次取消證明事項的原則就是政府自己的事要自己辦,政府部門之間能跑腿解決的,決不讓人民群眾去跑腿,更不得要求人民群眾去社區開具任何證明。
會議指出,全面推行取消證明事項工作的重點是監督檢查追責要到位。各級民政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協助哈爾濱市政府督辦室和最多跑一次專班進行督辦,對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嚴令整改,並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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