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7日訊 (吳殿峰 記者劉嘉) 17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獲悉,5月30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對我省開展環保督察,督察組共向我省移交信訪舉報案件4387件,已全部轉至相關市(地)和部門,嚴格按照案件辦理程序有序推進;責令整改2723家,立案處罰126家,立案偵查26件,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14人。8月17日,我省公布一批邊督邊改典型案例。
案例一:雙城永豐村廢電池鉛冶煉廠非法生產
廢舊鉛酸電池已安全轉移處置周邊水土均符合相關標准
6月29日,哈爾濱市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舉報案件,反映永勝鄉永豐村廢電池鉛冶煉廠污染問題,該廠每天拆解廢電池大約400-500噸。
經查現場有大量廢舊鉛酸電池,目測大約五、六十噸,雖未生產,但有明顯生產痕跡。經進一步調查,該企業是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利用土法冶煉工藝進行廢舊鉛酸電池冶煉鉛錠,產量已超過三噸以上。雙城區立即對該加工廠的產品和原料進行了封存,並在廠區周邊設置警力,對現場設施及廢舊鉛酸電池進行查封。
6月30日,相關部門對廠區內查封的廢舊鉛酸電池進行了安全轉移處置。7月5日,檢測結果顯示,泰寧村地下水中鉛檢測結果符合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及Ⅲ類限值要求。同時,泰寧村煉鉛廠五處土壤化驗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准要求。目前,哈爾濱市環境監察支隊正在對案卷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後,將正式移送至雙城區司法機關。
案例二:通北林業局三家木制品企業違規生產
現企業已停產多日群眾反映良好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十五批1540號信訪案件為『距通北鎮群眾村1公裡處有3家牙簽板廠(歸屬通北林業局管轄),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生產期間將污水直接排放至耕地地頭的水溝內(水溝距耕地100米左右),影響種植,污水滲入地下污染飲用水。3家廠的院內各有一個煙筒,直接向空氣中排放黑煙,未經任何淨化處理。』
經查舉報屬實。通北林業局對轄區內的五家木制品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責令停產,限期整改。6月22日,通過現場暗訪發現群眾信訪舉報的三家加工生產牙簽板廠已停產多日,廠區、車間沒有工人,只有一兩個值守人員,煙囪不冒煙、沒有污水排出,工廠配電設備都已貼上封條。截至7月16日,沒有出現針對該案件的舉報情況,群眾反映良好。
案例三:雞西一塑料加工廠無環評手續非法生產
目前企業已注銷設備全部拆除
6月14日雞西接到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協調聯絡組轉交的信訪案件,有群眾反映雞冠區太陽昇村內有一家塑料加工廠無污水處理設備,私挖沙坑排放清洗塑料廢水,生產過程中產生異味污染周邊大氣環境。
經查問題屬實,該企業名稱為雞西市雞冠區恆遠廢塑料加工部,有工商營業執照,無環保審批手續。2018年5月22日執法人員在日常監察中發現該企業死灰復燃開工生產,監察人員依法對企業進行再次查封,並針對利用沙坑排放清洗塑料廢水的違法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罰款12萬元。6月14日現場檢查沒有發現生產跡象,生產設備上的封條完整。針對企業私挖沙坑排放清洗塑料廢水的行為,雞西市雞冠區環保局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該案件移交雞冠區公安分局。由於治理無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准予該企業注銷。目前企業生產設備已全部拆除,徹底解決了污染問題。
案例四:富裕牧場六項整改問題全完成
建立長效機制促使生態問題根本好轉
6月12日,中央環保第三督察組到富裕牧場督察時提出六項整改問題:一是自然保護區內14.79公頃土地退耕還濕未完成;二是廢棄取土場生態未恢復;三是垃圾隨意堆放;四是保護區內民族村旅游項目『月牙湖』旁耕種水田;五是保護區緩衝區內建有生產生活設施;六是保護區內通南溝防洪治理工程強排站未拆除。
截至6月22日,富裕牧場全部完成了中央第三環保『回頭看』督察組要求整改的六項問題,通過制定《黑龍江省富裕牧場烏裕爾河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工作方案》,通過成立自然保護區環保巡查組,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場級領導分片包段管理制度等措施,促使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根本性好轉。
案例五:興凱湖自然保護區內開墾濕地私建房屋
退耕還濕工作全完成已追責問責相關責任人
今年4月以來,興凱湖農場、牡丹江管理局林業局、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等單位先後收到舉報人舉報稱:『2017年11月以來,興凱湖農場冉某強行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圍堤、開墾濕地、私建建設管護房,致使興凱湖農場及俄羅斯界河附近的800餘畝濕地遭到破壞』。舉報人要求相關部門徹查並恢復濕地。
在接到舉報後,省環保廳、牡丹江管理局、興凱湖農場等單位對此信訪案件高度重視,一線督導,現場辦公。6月5日,興凱湖農場責令冉某新建的管護房立即拆除,水淹耕地全部收回,不再發包,不允許耕種,用於退耕還濕。耕種機械及人員全部搬出,無條件退出,不予賠償。次日,興凱湖農場開始對涉案的管護房以及原有磚瓦房和一處簡易遮陽棚進行了拆除。6月8日全部完成了退耕還濕工作。案件辦結後,牡丹江管理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的問責追責。管理局責成林業部門,對冉某開墾濕地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給予興凱湖農場全局通報批評;興凱湖農場給予該場主管副場長通報批評,並對林業科負責人及管理區主任進行了誡勉談話。
案例六:舉報人反映上甘嶺區污水處理廠污染環境求補償
當地耐心解答市民疑慮化解矛盾維護百姓利益
據悉,伊春市上甘嶺區污水處理廠工程經國家發改委批准建設,屬於該區重大民生工程。該項目建設手續齊全,遠離居民區。目前,上甘嶺區污水處理廠工程正處於施工期。舉報人王召金所有的金松公司在該污水處理廠北側附近48米處。舉報人認為該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影響其公司發展,信訪舉報『區政府在伊春市溪水金松有限公司附近建設污水處理廠,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污染周圍環境』。在污水處理廠建設期間,王召金多次到區政府進行上訪,並提出補償要求。
對此伊春市高度重視。經查,該污水處理廠在建設初期辦理了所有相關的審批手續,施工正在進行中。在與上訪人幾次交談交流過程中,上甘嶺區從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出發,耐心傾聽訴求,使上訪人王召金逐步消除了懷疑、打消了顧慮,增加了對政府的信任。信訪人王召金對區污水處理廠建設符合要求、規范建設、對其公司不會造成影響的事實表示理解和認可,並以積極的態度與上甘嶺區政府於7月5日達成並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達到了信訪人滿意的結果,既有效化解矛盾,又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利益。現該企業房屋拆遷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案例七:佳木斯松花江大橋東河道邊有生活垃圾
當地立行立改2天內迅速解決問題
6月2日,佳木斯市接到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反映松花江大橋東側河道邊有大量生活垃圾堆放、污染河水問題。市領導第一時間簽批轉辦郊區政府。案件涉及問題兩天之內便迅速得到解決。
接案當天,郊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松花江大橋東側河道周邊進行了現場踏查。經查,該地段確有生活垃圾散布,盡管距離松花江水域有一定距離,暫時不會污染江水,但汛期易造成污染。郊區各相關部門迅速行動,經過48小時連續作業,垃圾全部清理,平整土地4萬平方米。
郊區政府以此次督察為契機,對該地塊環境衛生加強監管。建立邊界圍擋,限制社會車輛進入,從源頭做好管控;協調有關部門對該地塊進行栽植樹木或引進休閑文化養生項目,打造市民健身娛樂後花園。
案例八:大慶高新區9日內取締違法小鍋爐
人性化執法贏業主群眾『雙點贊』
6月2日,大慶高新區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信訪案件,群眾反映『大慶市高新區新城楓景小區東門C02一大眾浴池,使用小鍋爐且未設置高空排放系統,用裝修廢料作為燃料,營業過程中直接向大氣中排放粉塵和刺激性氣味廢氣,污染周邊環境』。對此,高新區高度重視,立行立改,9日內取締違法小鍋爐,徹底根治污染環境問題,以人性化執法贏得業主和群眾『雙滿意』。
接到轉辦案件後,高新區高度重視。經查,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鑒於該洗浴違法事實確鑿,專案組立即依法啟動執法程序,責令其立即停止經營,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要求業主7日內拆除違法使用鍋爐。同時,專案組責成專門工作組,每天定期趕赴洗浴現場,從情理法理等多角度教育勸說,積極促成其自覺配合整改拆除。經營業主意識到行為的危害性,6月11日同意自行拆除不符合環保標准的小鍋爐。
鑒於經營業無能力自行拆除的實際,高新區組織多部門,協助經營業主對小鍋爐實施拆除,並妥善處理善後工作。通過依法依規人性化處理,即給予了經營業最大的支持和幫助,讓其心情愉悅的配合依法處置,也解決了困擾附近居民三年煙塵擾民難題,獲得了業主和群眾『雙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