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牡丹江市兩級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中,始終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審教結合、防救並舉』原則,改革創新,規范管理,在推進少年法庭審判、未成年罪犯社區矯正及回訪、預防青少年犯罪、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海林市法院曾獲得『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東安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曾獲得『全國未成年保護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中院刑一庭及各基層法院多次獲得省、市級『青年文明號』、『維權先進崗』、『未保工作先進集體』、『青少年維權衛士』等榮譽稱號。
一、堅持寓教於審,切實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
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堅決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指導思想,從『保護、挽救、幫教』出發,從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入手,做出更有利於未成年人改造的審判結果。一是始終堅持『慎重量刑』理念。不放過任何對未成年被告人挽救的可能和機會。對犯罪情節較輕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都適用了緩刑,給未成年人繼續學習和改過的機會。二是始終堅持『寓教於審、寓教於情、寓教於理』。在審判過程中盡量采取『圓桌審判』方式,在訊問未成年犯時,法官注重加強與未成年犯的思想交流和感情交流,未成年人監護人享有在場權,這樣可以消除未成年人的畏懼心理,強化對未成年人的感化成效。三是始終堅持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審判中對家屬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主動為其指定辯護人。被害人、證人是未成年的不要求其必須出席法庭。
二、發揮審判職能,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作為擔負打擊刑事犯罪重要職能的刑事審判部門,始終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當作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對待。在辦理各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案件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始終堅持『從重、從快、從嚴』工作方針,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三、關愛青少年成長,強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全市法院在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參與社會綜合治理,與相關部門多方協作,為做好未成年人的維權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一是實行法官案後回訪措施,使教育向家庭延伸。少年法庭通過給每位未成年被告人建立檔案的形式,逐案了解,逐個家訪,督促家長定期去監獄探望,促使少年罪犯改過自新,回歸家庭和社會。二是實行法官耐心忠告措施,使教育向改造場所延伸。如東安區法院法官在向未成年被告人送達判決書的同時,一並送達一封『忠告信』,通過情理交融、意味深長的話語及簡單明了、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識,教育他們認識到犯罪行為的嚴重性、違法性、危害性,真正使他們認罪服法,吸取教訓。三是實行法官監督建議措施,使教育向監護人延伸。送達給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指導其依法監護、管教少年犯。四是實行法官宣教基地措施,使教育向『三位一體』延伸。積極倡導、建立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預防犯罪網絡。通過開展『公眾開放日』、送法進校園、院校共建等活動,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受到了學生、家長和老師的一致好評。
四、抓好制度創新,構建社會綜合治理大格局
中院刑一庭未成年合議庭通過調研,起草了《牡丹江市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指導意見》,對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進行了相應的規范。與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出臺了《關於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與牡丹江市團市委聯合出臺了《牡丹江市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參與刑事審判的若乾意見》,在不斷規范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的基礎上,使未成年刑事審判工作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為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