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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制定『八條禁令』服務營商環境
2018-09-27 11:06:24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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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9月27日訊(記者 佘雨桐)27日,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全省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發展『八條禁令』》。會上,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劉超公布了《全省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發展『八條禁令』》,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坤明對《全省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發展『八條禁令』》進行了細致說明。

新聞發布會現場。東北網記者 佘雨桐 攝

  記者了解到,省委部署開展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以來,全省檢察機關積極行動,主動作為,迅速啟動了活動。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積極有效服務全面振興,促進工作作風轉變、發展環境優化,5月份省檢察院制定下發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發展的意見》,從正面回答了檢察機關在優化發展環境中應當如何積極履行職責的問題。從工作情況看,廣大檢察人員嚴格、規范、文明、公正司法,為優化全省發展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全省檢察機關更加認識到『有權不能任性』尤為重要。繼省委政法委部署政法隊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以來,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將違法違規辦案、作風不良、插手乾預案件等問題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堅持刀刃向內,清理門戶,堅決將害群之馬清除出隊伍,並制定了專項整治方案,強力推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觀地講,個別檢察人員不依法、不規范、不文明、不公正辦案的問題依然存在,作風問題仍時有發生,嚴重影響著營商環境的優化、損害著司法公信和司法權威,必須采取更加強硬的、嚴格的制度去約束和規范這些行為。只有這樣,纔能營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為推動現代化新龍江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為此,省檢察院結合龍江檢察工作實際,制定頒布全省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發展『八條禁令』(以下簡稱『八條禁令』),目的就是聚焦與檢察職能最直接,與營商環境最密切的違法違紀違規風險點,刀刃向內有力解決檢察機關自身突出問題。

  從『八條禁令』具體內容看:二條立足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法律監督等各項法定職能,著眼檢察人員履職中可能出現的不依法履行批捕權、公訴權、監督權,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利用檢察人員身份與律師或特定關系人勾結謀取利益等違法行為提出禁止性規定;四條聚焦基層辦案一線可能出現的司法不規范、不文明、不講程序、侵犯當事人訴訟權利等突出問題提出禁止性規定。如不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和公開案件信息、不認真聽取訴訟參與人意見、變相延長羈押期限和訟時限、對前來辦事的企業和個人冷橫硬推等;六條針對檢察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超越職權乾預企業經營、插手市場主體經濟往來等問題提出禁止性規定。如插手平等市場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任意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資產賬戶、乾預工程項目投資和企業重組改制、為不法市場主體非法經營提供保護、勾結黑惡勢力欺行霸市等;八條緊盯檢察人員履職中可能出現的向涉案企業吃、拿、卡、要、報以及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等行為提出禁止性規定。如以辦案為名使用涉案單位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辦公設備,拉贊助、亂攤派,向涉案企業借款、租借房屋或者其他物品,接受請客送禮或者其他利益,隨意使用檢察標志或駕駛警車進入企業、對企業負責人采取強制措施,違規泄露案件信息或商業秘密,損害涉案企業利益等。

  下步,全省檢察機關將以『八條禁令』為標尺,持續整頓檢察人員不依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履職問題。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