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27日訊 27日,記者從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理順黑龍江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將在《關於在哈中省直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的通知》(黑價聯〔2017〕25號)基礎上,對黑龍江省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修訂,對新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制定價格,對符合規定的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
據悉,本次規范和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91項。其中修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綜合醫療服務類、臨床診療類說明中內容74項,制定新開展醫療服務項目價格12項,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5項。
規范項目是對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內涵、除外內容和說明欄的規范,現行價格欄按照省級和市(地)分別制定的指導價執行。
在哈中省直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在哈以外的中省直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所在市(地)制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制定價格。
另外,刪掉120400013a,抗腫瘤化療藥物配置項目;部分項目名稱和項目內涵中的『成象』『顯象』『圖象』『熱象』等,『象』統一改為『像』。
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認真落實『一日清單』和價格公示制度,及時變更公示內容。
各級價格、衛生計生、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監管,依法查處自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准、不按規定或違背患者意願強制提供醫療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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