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黑龍江省法院  >  法院動態
搜 索
自己的地被人種了 還不給錢 虎林一男子將村委會告上法庭
2018-10-08 16:45:04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前一段時間,家住虎林市新樂鄉村民孫某很是發愁,為啥?因為別人種著他的地,還不給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讓我們一起走進今天的《庭審內外》。

  給村裡乾完活三年拿不到錢

  『村委會,咱們法庭上見!』

  視頻鏈接地址(https://v.qq.com/iframe/preview.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e07258pwhlq

  2016年,虎林市新樂鄉村民孫某承包了村裡的一項工程,完工後村委會應該給孫某76000元的工程款,可是村委會說沒錢,把一片地抵給了孫某,讓他免費耕種。

  可是孫某不懂種地的事,於是村委會又把這地分別包給了幾個農戶,但是有的農戶交錢了,有的沒交錢。按理說他們交不交錢都不影響孫某拿到屬於自己的工程款,但是村委會就以此為借口,只付給孫某41500元,餘下的34500元則說那些農戶什麼時候給錢,村委會就什麼時候給孫某錢。

  這拖著拖著,就過了三年,眼看著錢遲遲要不來,無奈之下,孫某將村委會告上了法庭。

  虎林市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村支部書記和村會計作為被告的訴訟代理人出席了庭審,他們認為,地已經給孫某了,別人耕種沒給孫某錢,那孫某就應該找種他地的人要錢。

  法庭上,孫某列舉了幾個證據,旨在證明被告村委會將這些地發包給了其他農戶種植,但村委會卻認為,不管有沒有其他耕種人在耕種這個地,村裡已經把地包給了孫某,那就是孫某和其他農戶之間的關系。

  【庭審現場】

  法官:自2015年以來,原告孫某給村裡修路,被告村委會應該給付工程款76000元,已經給付了41500元,現在尚欠34500元,屬不屬實?

  村委會:不屬實。

  法官:是否有證據向法庭提供,證實你不欠孫某錢。

  村委會:就是有份合同。

  法官:按照合同約定,你是用310畝機動地抵償給原告,抵償76000元欠款。現在這310畝地是否交給了原告耕種?

  村委會:我認為是交給他了,但是他自己沒種上。

  村委會始終認為,地已經交給了孫某耕種,因為他自己的原因沒種上,孫某應該去找那些種地的農戶要錢,而不是村委會。

  法庭辯論各執一詞

  錢到底該誰還?

  原被告雙方都沒有新的證據向法庭提供,於是進入法庭辯論環節。

  【庭審現場】

  孫某:這個地當時沒交給我。

  村委會:我認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事實就已經成立。我們村拿310畝地,抵給孫某76000元的施工費,但是孫某沒耕種上310畝地。我個人認為,是他們私人原因,和村裡無關。

  法官:除了以上原被告雙方所發表的辯論觀點之外,原被告雙方是否還有補充,或者還有新的觀點?

  孫某、村委會:沒有觀點了。

  法官:原被告雙方均無新的辯論觀點,法庭辯論結束。

  鑒於原被告對本案的分歧較大,法庭決定,如果可以的話,希望雙方能夠通過庭外調解解決糾紛。

  【庭外和解現場】

  法官:建築施工所形成的是債權債務關系,我給你村裡乾活,你應該給我錢。你沒給我錢,債權債務關系是清楚的,已經給他的,他也認。還差34500元沒給。

  村委會:那也不是我們給的,應該是那些種植戶給的。

  法官:那也是替你給的,也是替你村裡給的,你得看明白這個關系。

  法官庭外調解雙方敞開心扉

  村委會同意償還工程款

  經過幾個小時耐心的調解,村委會逐漸敞開心扉,並站在原告孫某的角度上思考他的難處。了解村裡困難的孫某也表示,他只想要回屬於自己的餘下款項的本金,一分利息也不拿。

  『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件事最終有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村委會同意支付原告孫某剩餘款項34500元。

責任編輯:趙紅星

【東北網專欄】黑龍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