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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林口縣兩名法官失職失責被處分
2018-10-10 17:27: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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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0月10日訊(記者 張璐)記者從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獲悉,近日,牡丹江市林口縣法院系統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會上宣布了對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偉兵、副庭長仇長春的處分決定。這兩人被問責是因為一個『遲到』的處分決定。

  今年3月,牡丹江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在林口縣查辦其他案件時,發現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案件涉及的林口縣建設局原副局長兼林口縣房產管理處主任胡井生,在2016年因濫用職權罪被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胡井生應該被給予黨紀處分,但在辦案過程中我們卻發現,他直至2018年都未受到紀律處分或別的處理,還在正常領取工資和獎金。』辦案人員說,胡井生已於今年2月退休,這讓案件調查工作變得更加棘手。

  退休不是違紀的『擋箭牌』,對相關問題一定要一查到底。牡丹江市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隨即進行調查。

  原來,2016年有群眾向林口縣人民檢察院舉報胡井生存在涉嫌濫用職權問題,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後依法提起公訴。當年10月19日,林口縣人民法院判決胡井生犯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罰。2016年11月1日,該判決生效。

  既然判決已經生效,為何胡井生卻遲遲沒有受到紀律處分並辦理職務、工資及其他有關待遇變更手續,並且還能『安全著陸』?辦案人員通過深入調查,順藤摸瓜挖出了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失職失責問題線索。

  經調查,牡丹江市紀委監委發現張偉兵、仇長春在胡井生濫用職權一案的判決生效後,未按相關規定向胡井生所在單位送達判決結果,也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林口縣紀委通報判決結果。胡井生刻意隱瞞相關情況,一直到退休都未向組織說明。

  根據調查結果,胡井生被牡丹江市紀委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追繳多領的工資、獎金。張偉兵、仇長春分別被牡丹江市紀委監委給予警告、記過處分。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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