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6日訊(記者 鄭通 遲亦達)近日,《哈爾濱市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獎勵辦法》正式印發,即日起,舉報火災隱患並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20元或50元獎勵。
根據該辦法,舉報人通過『96119』舉報電話、來訪等形式,提供線索和證據,向消防部門舉報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後,由市政府給予獎勵。
辦法明確,舉報人舉報火災隱患,應當詳細說明火災隱患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情形,可以上傳隱患照片、視頻。對被舉報單位存在下列火災隱患並經核查屬實的,獎勵舉報人50元: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准,使用易燃塑料綠植裝飾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搭建陽光棚彩鋼板房等違章建築影響消防安全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被封堵、佔用、鎖閉的;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停用或嚴重損壞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或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人員密集場所建築物未經消防驗收或備案即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安全檢查擅自開業的。對舉報其他火災隱患並經核查屬實的,獎勵舉報人20元。
對同一人舉報同一家單位的不同火災隱患的,僅進行一次獎勵;對多人舉報同一火災隱患的,僅獎勵第一舉報人;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的,視為一次舉報,獎金由舉報第一署名人領取。受獎勵舉報人可以到被舉報單位所在區縣(市)消防大隊領取獎勵,也可以通過微信轉賬領取獎勵。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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