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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人辦公證該帶啥證明材料有清單了 凡能共享核查信息不用開證明
2018-10-17 11:15:13 來源:生活報  作者: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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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0月17日訊 16日,記者從省司法廳公證管理處了解到,省司法廳制定了《黑龍江省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試行)》,把不該百姓提供的證明材料堅決排除在清單之外,從根本上杜絕『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問題。該《清單》已於本月起正式施行。

  《清單》對28類165項公證事項一一列舉了所需公證證明材料,並注明了證明材料的設定依據及證明材料來源,讓辦事百姓一目了然。省司法廳強調,凡是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眾開具證明,凡是能交叉印證的材料不得要求群眾重復提供。同時,明確清單未列明公證事項或事務按照《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公證當事人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當事人在申請辦理公證過程中確實無法提供清單所列證明材料的,應告知辦證群眾證明材料的獲得途徑,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為群眾辦證提供便利。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