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0月28日訊 為規范用水行為,厲行節約用水,26日,《黑龍江省節約用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實施將深入落實國家節水行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用地方性法規予以節水工作規范、引導和保障。
據了解,當前,我省用水總量、人均綜合用水量、萬元GDP用水量均在全國高值區前5位,其中用水總量已經逼近國家下達給我省的2020年用水總量353.34億立方米的紅線控制指標。經過初步評價,我省40%以上的縣域處於水資源臨界超載、超載或者嚴重超載狀態。部分地區水資源短缺和用水浪費並存,生態脆弱和開發過度並存;部分流域和區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資源性、工程性、水質性缺水,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條例》體現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理念,規定了節約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內容,建立了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市場調節、公眾參與的節約用水機制,強化了政府和部門在節水工作中的職責,提高全社會珍惜、保護水資源和節約用水意識。
《條例》注重節水制度建設,強化節水措施落實,規定農村居民用水和農業灌溉用水應當安裝計量設施,由水工程供給的農業灌溉用水,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制度。在高耗水服務業節水方面,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經營洗浴、洗車、游泳場館、水上娛樂場所、滑雪場等高耗水服務業,應當采用國家規定的節水工藝,安裝節水設施,采取節水措施的內容。同時,條例還對投入機制、金融政策、農業節水補貼、水權交易、合同節水管理等節水經濟保障措施作出了規定。
《條例》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和行政相對人的法律責任。同時,以最嚴格管水、用水、節水監督管理理念設定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