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進一步提高服務民營企業的質量,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為我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特制定全省檢察機關服務民營經濟十條措施。
一、堅持謙抑審慎善意理念,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區分罪與非罪,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保證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講求辦案方式方法,既保證依法辦案,又切實維護民營企業聲譽信譽,為民營企業營造健康發展的法治空間。
二、落實平等保護原則,確保民營企業與其他經濟主體享有平等的訴訟地位、訴訟權利,對民營經濟與其他所有制經濟實行無差別司法保護,防止和糾正選擇性司法。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財產類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維護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增強民營企業投資興業的信心和決心。
三、堅持罪刑法定,嚴格執行法不溯及既往、從舊兼從輕、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客觀對待歷史發生的案件,對不該進行刑事追究的堅決不予追究,在檢察環節給予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穩定預期。
四、嚴格規范法律適用,正確把握立法精神,嚴格適用法律條文的兜底性條款,對無法律明確規定的不作擴大性解釋,不作任意性推定,從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出發嚴格適用法律,真正讓民營企業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
五、謹用慎用檢察權,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客觀看待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組織、新模式、新平臺、新業態等新型經營管理方式,對法律規定不明、政策不清的不按犯罪處理。
六、加大偵查監督工作力度,對違規插手經濟糾紛、隨意采取強制措施、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的偵查行為,特別是將民事商事糾紛作刑事案件處理的偵查活動,堅決依法監督糾正。
七、堅持嚴格依法、實事求是辦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案件,正確區分罪與非罪,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可不捕的不捕、可不起訴的不訴;對符合變更羈押強制措施的依法及時變更,對符合從寬處理的案件依法從寬處理,依法充分保障民營企業家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利。
八、強化訴訟監督,充分運用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和12309檢察服務中心,暢通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訴訟渠道,依法妥善辦理民營企業申請監督的民事行政訴訟案件,依法查辦嚴重侵害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虛假訴訟、貪贓枉法等司法人員違法犯罪案件,監督糾正涉及民營企業的冤錯案件。
九、慎重適用強制措施,對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涉及民營企業的職務犯罪案件、監察環節對民營企業負責人未采取留置措施的,檢察機關一般不采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在確保訴訟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十、認真落實《黑龍江省檢察機關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發展的意見》《全省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發展『八條禁令』》,按照『平臺建在工商聯、聯絡放在各商會、服務面向各企業』的工作模式,加強與工商聯的聯系,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有效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司法,嚴肅查辦檢察乾警違紀違法行為。